内蒙古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职能和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组织中药国家保护品种的技术审评和评价。

(三)配合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或修订中药品种保护的技术评价标准、要求和工作程序,监督中药品种保护管理工作。

保护品种。

(四)负责组织保健食品的技术审查和评价。

(五)配合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或修订保健食品技术审评的标准、要求和工作程序。

(六)协助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保健食品检验机构工作规范并开展检验工作。

(七)承办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内部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全国中药品种审评委员会办公室(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设以下7个内设部门。

机构。

(1)综合办公室

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中心的行政文秘、档案、后勤和财务管理;负责党务、人事、外事、工会管理工作。

工作。

(2)信息办公室

负责办公室和中心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建立和完善技术审评网络管理系统和网上办公平台,实施中药和保健食品保护。

对互联网站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进行评估,确保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总体规划中各子系统的研究和实施。

(三)中医药保护场所

负责组织中药保护品种的技术审评和技术要求的起草和修订。

(4)中药保护的二级区划

负责相关品种的技术审查和变更申请的处理;协助中药保护品种的监督管理;承担中药现代化等相关工作。

(五)保健食品。

负责保健食品产品配方的技术审查;制定保健食品评审计划并协调进度;负责保健食品评价意见的审查;负责报告产品

审计;负责评审产品文件的管理。

(6)保健食品第二名

负责保健食品功能和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的技术审查。

(7)三种保健食品

负责保健食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功能成分的技术审查。

第三,人员配备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办公室编制定为5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四。其他事项

中药品种保护国家审评委员会(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管理。涉及保健食品的技术审评,应以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的名义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