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考取药师资格证?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或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年;

4.获得药学和中药学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或中药学相应学历或学位的,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相应增加1年。

通过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由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使用,全国有效。

注册管理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通过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当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注册后即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的,不得作为执业药师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