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药品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吗?
一、甲类和乙类毒品的定义
2020年7月底,官网,国家医疗保障局颁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
“甲类药品”是指临床治疗必需、应用广泛、疗效确切、价格或治疗费用在同类药品中较低的药品。
“乙类药品”是指在同类药品中,可用于临床治疗,疗效确切,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于“甲类药品”的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将纳入“乙类药品”管理。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纳入《药品目录》的民族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纳入“乙类药品”管理。
中药饮片的“A-B分类”由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二、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报销原则
《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和分担方式进行支付;“乙类药品”的使用是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为基础,参保人先支付一定比例,再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分摊方式支付。个人预付的“乙类药品”比例由省级或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以湖南为例。2022年2月10,官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湖南省实施细则(湘医保[2022]1号),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细则明确,参保人对“甲类药品”不先行赔付;使用“乙类药品”,由参保人先支付一定比例后,再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分摊办法进行分摊。“乙类药品”支付比例由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全省统一执行。
也就是说,甲类药品可以完全纳入医保政策报销范围,而乙类药品则需要参保人先支付一定比例,然后将剩余部分纳入医保政策报销范围。
三。乙类药品报销规则和计算方法
《暂行办法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医药、药学、医保、价格等方面的专家对乙类药品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自付比例。审查规则是:
(1)协议期内西药、中成药、药品的自付比例分为0、5%、20%、30%四个档次,其中基本药物和限制儿童用药的自付比例设置为0;一般治疗药物的自付比例定为5%;对主要起辅助治疗作用、临床上易被滥用的药品,自付比例定为20%;对市场竞争不充分、价格高的药品,自付比例定为30%。
(二)同一最小分类药品,疗效、价格、安全性和临床使用无显著差异的,设定相同的自付比例。
(3)中药饮片,自付比例设为0。特殊加工规格的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与疗效规格相同的中药饮片价格相近,自付比例设为0;临床效果不明显且价格昂贵,原则上不应纳入;其他自付比例设为20%。
下面举例说明乙类药品报销的计算方法。
例如,《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规定他克莫司(钙调磷酸酶抑制剂,非限制使用)为乙类药品。
我们以湖南为例。湖南省医保局和湖南省人社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的通知》明确,他克莫司(钙调磷酸酶抑制剂,不限用药)作为乙类药品支付5%。
比如某患者在某医院使用该药,医院实行“零差价”,按进价收取药费545.50元。
出院结算时报销如下:自付545.50- 5%,即27.275=518.225元纳入报销范围,患者在居民医保参保人跨省就医的情况下,报销比例为50%,统筹基金支付518.225×50% = 259.5438+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