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廊坊香河县疫情防控公告(5月15廊坊香河县疫情防控公告行动轨迹)
香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我国各地不断出现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日,辽宁省合肥市、六安市、营口市等地相继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病例。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是我国高风险地区来香和回香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村、居委会和下属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谎报、谎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是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区的划分,尽量取消国内中高风险区不必要的出行。如需前往,应主动向所在镇、村、居委会及下属单位报告。
三、新冠肺炎预防接种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18以上未接种且符合条件的居民,请尽快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已接种第一剂疫苗的居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接种第二剂疫苗。
4.凡拟从境外返香的,应第一时间主动向镇、村、街道、居委会及下属单位报告信息,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5.积极参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发现来我国及境外高风险地区人员和从境外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督促其做好备案和日常健康监测。
第六,做好自我防护,外出全程戴口罩。进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应当积极配合防控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卫生码检查。
七、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应立即到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和诊断,在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自觉抵制谣言传播,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媒体发布,坚决不造谣、不传播、不听信谣言,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
香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五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