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隔离成本政策

国庆将至,大家玩的时候要注意保护!否则如果需要集中隔离,就得自己掏钱了~

近日,“长寿发布”宣布,自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长寿区对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收取一定数额的食宿费。

事实上,收费的不仅仅是长寿区,重庆渝北、沙坪坝、涪陵等区也对集中隔离场所实行了收费管理。

那么各区集中隔离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呢?谁可以申请减免政策?看完这篇文章,你就知道了!

长寿区

据“长寿发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消息,鉴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化管理,长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对集中隔离期间在长寿区接受医学观察隔离的人员收取一定数额的食宿费。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收费标准颜佳二期公租房隔离点:300元/人/天(含餐费60元/人/天)。孤立酒店:房费按照被征用酒店同意的房费收取,餐费按照60元/人/天收取。

收费时间从2022年9月21日零时开始,隔离点(酒店)入住时一次性垫付,隔离解除时统一结算。

收费对象为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被隔离控制的人员。

减免费用的对象为体现疫情防控的人文关怀,符合疫情防控政策并结合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具有长寿区户籍的人员;

在长寿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在长寿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

博士、学生(在长寿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之一);

已经在长寿区,上级出台政策要求对某区域进行新的调查时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经认定符合减免收费条件的其他人员。

符合减免费用对象的,应向隔离工作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隔离工作班核实后给予减免费用。

工作要求

集中隔离对象停留的隔离场所由隔离点控制小组统一安排,被隔离人员按规定支付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对拒不支付或以虚假信息骗取救助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单位承担集中隔离的,实行一事一议。

渝北区

据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渝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酒店管理,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对在渝北区集中隔离酒店接受隔离控制的人员收取住宿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带电物体

渝北区酒店隔离控制人员集中隔离。

收费标准

集中隔离酒店原则上按照住宿费300元/天/间、餐饮费100元/天/人的标准收取。

如果被隔离酒店的价格高于此标准,超出部分将不收取费用;低于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执行。

收费方式:所有隔离人员入住隔离酒店时,通过扫描酒店付款二维码提前交费,集中隔离解除时统一结算,开具正式发票。

下列四种减免税对象应当申请减免税:

具有渝北户籍的人员;

在渝北地区工作的人员;

在渝北地区购房的人员;

经认定符合减免收费条件的其他人员。

符合上述减免费用条件的,需向酒店工作班提供相关证明,酒店工作班交相关部门核实后,方可减免费用。

上述疏解范围不包括两江新区直接管辖的元阳、仁和、天宫、翠云、大竹林、李佳、金山、康美。

任何其他业务

境外人员来渝及返渝费用仍按原标准执行。被隔离人员拒绝缴费或者以虚假材料骗取救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沙坪坝区

来自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消息,为有效防范疫情扩散风险,构筑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确保集中隔离点正常运行,经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接受集中隔离控制的人员收取食宿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带电物体

沙坪坝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控制的人员。

收费标准

住宿费不超过300元/人/天。

根据不同隔离场所情况,收费高于300元/人/天的,按照300元/人/天收取;低于300元/人/日的,按照入住隔离场所实际收费标准执行,相关费用由隔离场所与被隔离者据实结算。

被隔离人员餐费不超过80元/人/天,根据不同隔离场所的点餐标准确定。

充电方法

待所有被隔离人员入住隔离场所时,通过扫描隔离场所二维码提前交费,集中隔离解除时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减免费用的对象

为体现疫情防控的人文关怀,结合我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符合疫情防控政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减免隔离期间住宿费:

沙坪坝区户籍人员;

在沙坪坝区工作,缴纳社保人员;

实际居住在沙坪坝区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

博士、学生(在沙坪坝区就读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之一);

已经在沙坪坝区,需要在上级部门新下达的调查区域隔离的人员;

经认定符合减免收费条件的其他人员。

符合减免费用对象的,应向隔离工作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隔离工作班核实后给予减免费用。

上述疏解范围不包括高新区直接管理的西永、湖西、香炉山、曾家等4个镇街。

执行时间:2022年6月2日零时起。

任何其他业务

出国(境)人员费用仍按原标准执行。

对拒不交费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隔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高新区

经重庆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重庆高新区接受医学观察隔离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收取一定的食宿费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收费标准

嘉禾西郡隔离点:200元/人/天(60元/人/天内含餐费)。

孤立酒店:房费按照被征用酒店约定的房费收取,餐费同上。

充电时间

2022年6月3日零时起,入住时由隔离点(酒店)提前收缴,解除隔离时统一结算。

带电物体

重庆高新区集中隔离场所被隔离控制人员。

减免费用的对象

为体现疫情防控的人文关怀,结合高新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符合疫情防控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减免隔离期间住宿费:

重庆高新区直管院所辖7个镇(西永街、湖西街、香炉山街、曾家镇、易白石镇、走马镇、函谷关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户籍人员;

实际在高新区工作的人直接管理园区,缴纳社保;

在高新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

博士、学生(在高新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之一);

已经在高新区,上级出台政策要求对某一区域进行新的调查,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经认定符合减免收费条件的其他人员。

符合减免费用对象的,应向隔离工作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隔离工作班核实后给予减免费用。

工作要求

集中隔离对象停留的隔离场所由隔离点控制小组统一安排,被隔离人员按规定支付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对拒不支付或以虚假信息骗取救助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单位承担集中隔离的,实行一事一议。境外人员来渝及返渝费用仍按原标准执行。

涪陵区

来自重庆市涪陵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消息,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对涪陵区集中隔离点隔离管理的人员收取相关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带电物体

涪陵区集中隔离点隔离管理的人员。

收费标准

集中隔离旅馆原则上按照住宿费280元/天/间、餐饮费60元/人/天的标准收取。

如果被隔离酒店的价格高于此标准,超出部分将不收取费用;低于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执行。

充电方法

所有被隔离人员在隔离点入住时,通过扫描酒店付款二维码提前付款,集中隔离解除时统一结算,开具正规发票。

减免费用的对象

下列四种对象免交费用:

具有涪陵户籍的人员;

在涪陵地区工作的人员;

在涪陵地区购房的人员;

经认定符合减免收费条件的其他人员。

符合上述减免收费条件的,向隔离点工作班提供相关证明,由隔离点工作班交有关部门核实后,予以减免收费。

其他事项虽符合减免收费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自行承担:

往返阜城的海外人员。

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近期有在重点区域和时段逗留史,经停后返回阜阳,未在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后查明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违反隔离管理规定,导致隔离时间延长的人员。

自理费用包括集中隔离期间发生的交通、住宿、检测、消毒、药品等相关费用。

被隔离人员拒绝缴费或者以虚假材料骗取救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岸区和万州区

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针对市内其他地区返乡人员,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针对其他地区返乡人员,要求:

对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的人员、有重点时段和区域停留史、有经停史的人员,第一时间不主动报告的,以及后续发现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集中隔离期间发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纳入居家隔离者,不符合居家隔离控制规定,将转为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对不主动报告、故意隐瞒行程、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