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2022年合肥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普通住院和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省级三级医院住院分别为90%、85%、80%、75%;一般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保底报销,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45%的比例报销;其他人。

合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合肥城乡居民医保本地报销流程,直接刷社保卡结账。异地报销流程要先网上备案,再选定医院,最后用社保卡就诊。

住院费用网上结算:

参保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出示社保卡,并按医院规定提前缴纳押金。出院时支付个人费用,其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医院按规定结算。

一、异地报销流程:

1:先备案

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认证后,进入“合肥分支机构”,查找相应的异地就医事项。根据工艺操作,

2个选定点:

你想去哪家医院看病?在备案提交的医疗地点直接选择这家医院就可以了。

3持卡就医。备案提交后,可以直接拿着社保卡去外地看病,直接刷卡。

二、“异地就医”适用人群: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异地定居,户籍迁入居住地的人员。

异地长住是指异地居住的人。

异地常驻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条件的人员。

符合以上任何一个条件,都可以申请“异地就医”。

法律依据

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二,基本制度政策的整合

(1)统一覆盖。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所有参保人员,即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以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地要完善参保方式,推进参保覆盖,避免重复参保。

(2)统一的筹资政策。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鼓励集体、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支持或者资助。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对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需求,按照基金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筹资标准。在现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以采取差额缴费的方式,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和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例。

(3)统一安全处理。

遵循适度保障、收支平衡的原则,平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妥善处理整合前的特殊保障政策,做好过渡和衔接工作。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占比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的差距。

(4)统一医保目录。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各省(区、市)要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资金可承受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并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的变化,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完善医保目录管理方式,实行分级管理和动态调整。

(5)统一定点管理。

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相同的定点管理政策。原则上由地区管理机构负责定点机构的准入、退出和监管,省级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定点机构的准入原则和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统筹地区外省市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管。

(6)统一资金管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当执行全国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结合资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支付总额控制。基金的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应付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合理控制基金当年结余率和累计结余率。建立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加强基金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坚持基金收支运行信息公开制度和参保人员医疗结算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