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农副产品可以抵扣?
关于农产品征税范围的说明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生产的各种动植物的初级产品。农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一.植物
植物包括人工和自然种植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征税的具体范围是:
(1)谷物
谷物是指各种主食植物的果实。该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大米、玉米、高粱、小米及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谷物(如面粉、大米、玉米粉、残渣等。)经碾磨脱壳加工而成。
刀削面、饺子皮、馄饨皮、米粉等食品复制品也属于该商品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冷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不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②蔬菜
蔬菜是指可以作为副食的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该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和少数可作为副食品的木本植物。
经干燥、冷藏、冷冻、包装、脱水加工的蔬菜、酱菜、泡菜、咸菜也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用金属罐、玻璃瓶等材料包装,用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不属于该商品的征税范围。
(2)烟叶
烟叶是指各种烟草的叶片和经过简单加工的烟叶。该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晒青烟叶、晾青烟叶和初烤烟叶。
1.烘干烟叶。指利用太阳能室外晒制烟叶。
2.晾晒烟叶。是指在风干室自然风干的烟叶。
3.初始烟草测试。指烟农直接烘烤的烟叶。不包括由专业复烤厂烘烤的复烤烟叶。
(4)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捻、发酵、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初茶。该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和掺有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5)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是指可食用的水果,如水果、干果(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坚果、瓜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还有辣椒,花椒,大料,咖啡豆。
经过冷冻、冷藏、包装等工艺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油炸坚果果仁、磨碎的园艺植物(如辣椒、花椒粉等。)不属于该商品的征税范围。
(6)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料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和果实。
上述药用植物加工而成的饮片、碎条、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中成药不属于该商品的征税范围。
(7)油料植物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于榨油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油菜籽(含芥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亚麻籽、茶籽、油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植物也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8)纤维植物
纤维植物是指以其纤维为原料或绳索进行编织、造纸的植物,如棉花(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木槿麻、苎麻、苘麻、罗布麻、香蕉麻、剑麻等。
棉短绒和大麻纤维脱胶后的精(洗)麻也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9)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于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10)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树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和天然橡胶。林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1.日志。是指从倒下的树木上切除其枝、芽、顶或皮的树木和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材断面。
锯材不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2.原竹。指从切碎的竹子上去掉枝、梢或叶,锯成一定长度的竹段的竹类植物。
3.天然树脂。指木本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香、桃胶、樱桃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胶乳和干胶)。
4.其他林业产品。指除以上所列以外的各种其他林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衣、枝、叶、树皮、藤等。
盐水竹笋也属于这种商品的征税范围。
竹笋罐头不属于这种货物的征税范围。
(11)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以上所列以外的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片、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等。
干花、干草、干土豆、干海藻、农产品下脚料等。也属于这种货物的征税范围。
第二,动物
动物包括人工和自然养殖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征税的具体范围是:
(1)水产品
水产品是指人工养殖和捕捞的鱼、虾、蟹、龟、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和海洋哺乳动物。该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甲鱼、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海洋哺乳动物、鱼苗(卵)、虾苗、蟹苗、贝类鱼苗(苗),以及经过冷冻、冷藏、盐渍、包装的水产品。
鱼干、虾米、蟹干、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等,也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熟水产品和罐头水产品不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畜牧产品
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和捕捉的各种畜禽。该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
1.动物、鸟类和爬行动物,如牛、马、猪、羊、鸡和鸭。
2.哺乳动物、鸟类和爬行动物的肉制品,包括整块或分割的鲜肉、冷藏或冷冻肉、咸肉、内脏、头、尾、蹄及哺乳动物、鸟类和爬行动物的其他组织。
各种动物、鸟类和爬行动物的生肉制品,如腊肉、腌肉、腊肉等。,也属于该商品的征税范围。
各种肉类罐头和熟肉制品不属于该商品的征税范围。
3.蛋制品。指各种鸟类和爬行动物的蛋,包括鲜蛋和冻蛋。
加工咸蛋、皮蛋、松花蛋等。也属于这种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鸡蛋罐头不属于这种货物的征税范围。
4.鲜奶。是指各种哺乳动物的乳汁以及经过净化、杀菌等加工程序而产生的乳汁。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乳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三)动物皮
动物皮是指从各种动物(哺乳动物、鸟类和爬行动物)身上直接剥下的生皮和未经鞣制的皮。
生皮和生片经清水、盐水或防腐液浸泡、刮毛、脱毛、晒干或熏制,不经鞣制,也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4)动物毛绒
动物毛绒是指各种动物的未洗毛、羽绒、羽毛。
水洗羊毛、水洗天鹅绒等。不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五)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除以上所列以外的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和昆虫的其他组织。
1.茧。包括鲜茧、干茧和蚕蛹。
2.天然蜂蜜。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和新鲜蜂王浆。
3.动物树脂,如虫胶。
4.其他动物组织,如动物骨骼、贝壳、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和蚕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