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需门诊办理后如何取药?

特需门诊办理后,会报销60%左右的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门诊肾透析;

3.组织和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治疗;

4.器官衰竭(心、肺、肝、肾);

5.脑血管意外恢复期;

6.高血压三期(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7.糖尿病(合并感染或心、肾、眼、神经系统并发症);

8.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9.系统性红斑狼疮(心、肺、肝、肾和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

10,严重精神障碍;

11,血友病;

12,慢性乙肝(活动性乙肝),乙肝肝硬化,慢性丙肝。

特殊疾病必须报特殊门诊就医。你必须有正规医院医生的证明,单位的证明和居委会的证明你有职工医保卡,然后去社保局合并,再去医院开特殊门诊的处方。有了医保卡,去药店买药,可以报销60%左右的药费。特殊疾病是指规定病种、规定治疗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可按普通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