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中药材及饮片、植物油及提取物、处方制剂及单味制剂、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药用辅料、生物制品(包括疫苗、抗毒素及抗血清、血液制品、重组DNA制品、体内诊断制品及其他制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第一条包括例、正文和附录,是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所有国家药品标准应符合中国药典及其附录的相关要求。
新版药典进一步扩大了药品品种的收集和修订范围,* * *共收集了5608个品种。收集了2598个品种,其中包括440个新品种。第二部分共收集到2603个品种,其中包括492个新品种。三部分共收集到137个品种,其中新品种13个,修订品种105个。上一版药典附录首次整合为总则,与药用辅料单独卷成新版药典四部。四个部分共365,438+07条总则,其中制剂通则38条,检测方法通则240条,指导原则30条,标准物质和参考物质相关通则9条。药用辅料270种,其中新品种137种,修订品种97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