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减少鸡蛋中的药物残留?

为了防止蛋鸡产品中的药物残留,在蛋鸡生产中应谨慎、合理地使用药物。

1.规范兽药的使用

兽药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NY5040—2001无公害食品蛋鸡兽药使用指南的原则进行。①对饲养环境、马厩、用具进行消毒时,不应使用酚类消毒剂,如苯酚、煤酚、间苯二酚等。产蛋期禁止使用酚类和醛类消毒剂。(2)允许在兽医指导下使用《中国人民兽药典》第二部分所列的鸡用兽用中草药和处方制剂,并应充分考虑产蛋期用药对蛋渣的影响。(三)在兽医指导下,允许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的宏微量元素补充剂、营养药物、电解质补充剂、维生素和助消化剂。④允许使用国家兽药管理部门批准的微生态制剂。⑤允许使用表6-4和表6-5中的治疗药物和预防药物,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治疗药物应凭兽医处方购买,并在兽医指导下使用;抗球虫药物应轮换或穿梭使用,避免产生耐药性;严格遵守规定的功能和用途、剂量、疗程和注意事项;停药期不得少于规定时间;未规定休药期的品种,应遵守肉类不得少于28天、蛋类不得少于7天的规定;产蛋期允许在兽医指导下使用治疗性药物,但弃蛋期产下的蛋不允许供人食用。⑥禁止用药:禁止使用具有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被淘汰的兽药;禁止使用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兽药;禁止使用激素或其他具有激素作用的物质以及催眠、镇静类药物;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基因工程生产的兽药;禁止长期添加药物喂养。⑦记录:无公害食品蛋鸡兽药使用指南实施全过程要求详细记录。所有记录在清组后应保存2年以上。

表6-4无公害食品蛋鸡中允许使用的预防性药物

表6-4无公害食品蛋鸡中允许使用的预防性药物(续)-1

表6-4无公害食品蛋鸡中允许使用的预防性药物(续)-2

表6-4无公害食品蛋鸡中允许使用的预防性药物(续)-3

表6-5无公害食品蛋鸡允许使用的治疗药物

表6-5无公害食品蛋鸡中允许使用的治疗药物(续)-1

表6-5无公害食品蛋鸡中允许使用的治疗药物(续)-2

2.控制药物残留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科学用药是指及时应用无停药期的药物,将终身用药的方法改为分阶段及时用药,选择对人用药无交叉耐药性的禽类专用药物,不随意增加用药剂量。

(2)有效执行停药期标准,这是控制兽药残留的重要措施。停药期因药物种类、剂型、剂量、给药途径而异,一般约为数小时、数天至数周,与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消除率和残留有关。禁吃弃卵期生产的鸡蛋。为适应我国畜牧业生产和动物性食品出口贸易的需要,在具体生产实践中可以参考美国和欧盟制定的可食用动物组织(或产品)中药物和化学品的允许残留量、使用限制和停用期。

(3)开发和推广使用抗生素替代品,减少抗生素和合成药物的使用。目前开发的抗生素替代品有益生菌(微生态制剂)、低聚糖、酶制剂、酸化剂和中草药添加剂。特别是益生菌和中草药添加剂,已广泛应用于动物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4)禁止使用禁用药物并严格执法,加强兽药和饲料监管。要完善各级监测体系,严格管理和监测,重点监管明确禁用的氯羟吡啶、氯霉素等药物。完善具体残留数据标准制定和相应违规处罚措施,加大对生产销售违禁药物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真正有效控制兽药残留。

(5)在其他方面,正确选择药物、恰当的给药途径和鸡体状况对控制药物残留也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