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GMP加工规定

《药品管理法》规定,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配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进行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

GMP附录规定:“中药材加工中的蒸、炒、焙、煅厂房应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并有良好的通风、除尘、排烟和降温设施。”“中药材筛选、切制、粉碎车间应当配备除尘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