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第四批指导教师和学术继承人名单公布情况介绍
根据人事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发布的《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管理规定(试行)》,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发〔2008〕32号)和我局印发的《第四批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发〔2008〕7号),为继承和整理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和造就高层次中医人才,研究、 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十一五”期间继续开展第四批全国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工作。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遴选推荐指导教师和学术继承人的基础上,确定等530名同志为第四批全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指导教师,确定韩等1052名同志为第四批全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学术继承人。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