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依法自主决定以租赁(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他人,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五十三条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通过租赁、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第三十四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转让、出租、认购、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其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由上可知,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和租赁。关于各种流转方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也有详细说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流转,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经发包方申请,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由其履行相应的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流转后,原承包关系土地自动终止,承包期内原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丧失。

转包是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的部分或者全部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承包商应根据分包时商定的条件对分包商负责。但承包人将土地交给他人使用不满一年的除外。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自身需要,将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土地进行交换,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模式的承包方之间为了发展农业经济,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组建股份公司或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租赁是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全部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租赁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应按租赁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