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过剩和库存不足怎么处理?
企业储存的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日常收发、计量、计算难免存在误差,再加上自然损耗和损失,往往会出现盘盈、盘亏、毁损等账实不符的现象。
1.库存剩余
发现存货盘盈是由于计量或核算错误造成的,应及时办理存货入账手续,调整存货账户实际数,按存货盘盈的计划成本或预计成本,借记“原材料——a产品”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失及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及溢余”科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减少管理费,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科目。
2.库存损失和损坏
存货报经批准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报告审批后,根据存货损失和损坏的原因,分别处理以下情况:
(l)自然损失造成的固定内部损失,经批准后转为管理费用;
(2)存货因计量错误、管理不善而发生短缺或毁损的,应先扣除剩余物资价值、可收回的保险赔偿金和对过失人的赔偿,再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
(3)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存货毁损的,应先扣除残值和可收回的保险赔偿金,再将净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相应的会计分录如下:借记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营业外支出和管理费用,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