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中医专家医师资格网上考试填报说明

填充和注册材料的描述

一、报告填写说明

关于推荐医师专业

1,推荐医生“专业”

推荐医师专业是推荐医师主要从事的特定中医临床专业,推荐医师主要执业机构出具的专业证书应与职称证书中的专业一致。

2、“对应”专业解释

申请口服处方药。申请人申报的“疾病范围”应与推荐医师相同。申请肺病或咳嗽类疾病的,推荐医师应为肺病或呼吸内科专业,职称证书应为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不得为中医外科或中医妇科专业。

申请外治技术。申请人申报的“技术类别”应与推荐医师相同。申请“针灸技术”的,推荐医师专业应为“针灸科”,职称证书应为“针灸科”;申请骨科技术或肛肠技术,推荐医生专科分别为骨科和肛肠科,职称证书分别为中医骨科和中医肛肠科。

同时,申请口服处方和外治技术的,至少有一名推荐医师分别对应“疾病范围”和“技术类别”。申请治疗咳嗽的口服药和毫针技术的,推荐医师中有一名应为肺病学或呼吸内科专业,职称证应为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另一名推荐医师应为针灸专业,职称证应为针灸。

中医医学鉴定宣言

中医专长包括申请人使用的中医技术方法和擅长诊治的疾病、证候范围。所采用的中医技术方法与病证诊疗范围应相对应,即“运用XX技术诊治XX病证”。医学鉴定还应符合“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显著”的标准。

医学鉴定申请按照“中医技术方法+中医病名”的模式确定,一名申请人限申请一项医学鉴定。其中,中医的技术方法分为口服药、外治法和内外兼治三类,其中只有一类是可选的。选择填写“口服方剂”类别的申请人,须列出常用方剂名称;选择填写“外治技术”类别的申请人,应根据《中医医疗技术目录》明确外治技术的类别和名称,如使用外敷药或熏洗药,应列出常用药物;选择填写“内外兼治”类别的申请人,须列出常用方剂名称,并参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明确外治技术的类别和名称。中医病名应按中医病、证的分类与代码填写。

1,关于外治技术

根据《中医医疗技术手册目录》,应用的外治法技术应明确为“技术类”中特定的“技术名称”。比如申请“针灸技术”的“针技术”,就不能只申请“针灸技术”。

外治技术可以在一个技术类别中申请一项或多项外治技术,也可以同时在多个技术类别中申请多项外治技术。比如申请针灸技术的细针技术,或者隔物温针灸技术的艾灸技术,或者针灸技术的头皮针技术,艾灸技术。

2.中医疾病名称

根据中医病证分类与编码,只能申请“某一类别”或“某一类别中的几种疾病”,不能跨类别申请。

申请“某一类”,就意味着掌握了这个类别的很多疾病。如果你报考的是“内科”中的“肺部疾病”,说明你掌握了“咳嗽病”、“肺衰竭病”等11的疾病。

申请“某一类别中的几种疾病”,就是只掌握几种单病种。如果你在《内科》中选了“肺病”的“咳嗽病”,说明你只有“咳嗽病”的1个病;如果你在《内科》中选了“咳嗽病”和“肺衰竭病”,说明你只知道“咳嗽病”和“肺衰竭病”。

3.关于声明的范围

考核报名遵循“报什么、考什么、考什么、报什么”的原则。申报的中医技术方法和病种越多,考核范围越大。评估结论为综合评价结果,建议申请人慎重选择申报的中医技术方法和中医病种数量。

二、申请材料

相关申请表应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并提交后打印。申请人的所有申请材料应打印或复印在A4纸上,一式两份,与原件一起提交现场确认注册。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现场核实后退回。其中,学习者的学习资料,包括学习笔记、临床实习记录等,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暂时保存备查,经评估后返还申请人。申请材料除签名、证书原件外,一律复印,一经提交,不予退还,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因审核需要要求补充的材料外,不再受理。提交的复印件应当保证全面、清晰、可识别,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现场确认人员签字确认。手写笔迹应当工整、清晰、未经改动、易读。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标注页码,用夹子固定,交现场进行报名确认。

学习者:

1,近6个月1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3张;

2、《江苏省中医办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江苏省有中医专家医师资格评审中医专业知识汇总表》;

5.指导教师的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证明;

6.两名推荐医师的有效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和专业证书复印件,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证明和专业证书;

7.江苏省中医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现场鉴定申请表;

8.江苏省传统医学师徒关系契约研究:

9.传统医学教师学徒证书及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10,5例回顾性中医执业资料;

11.向老师学习原始材料。

从业多年:

1,近6个月1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3张;

2、《江苏省中医办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江苏省有中医专家医师资格评审中医专业知识汇总表》;

5.两名推荐医师的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专业证书复印件,以及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证明、专业证书;

6.中医执业五年证明材料:长期临床执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或至少10名患者的推荐证明及汇总表;

7.江苏省中医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现场鉴定申请表;

8.中医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中医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满五年的证明、中医专业技术证书、中医医师资格证书等材料;

9.5例中医医疗实践回顾性资料;

10,有医学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