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药典的叙述错误是

《中国药典》的错误之处在于,药典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国药典》是由《现代中国人》和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的工具书,标志着我国药品标准上了一个新台阶,具有法律效力。

扩展知识:

药典* * *包含1925种常用药物,74项制剂通则和检验方法。正文和附录部分。

正文记载了中药材、从中药材中提取的药物、植物油和处方制剂,附录记载了中药材验证通则、制剂、炮制、中药材和处方的显微鉴别、一般检查和测定方法、试剂、供试品溶液、指示物、等效溶液、附表以及本版药典未收载的中药材和炮制品。

正文分为中药材及其提取物(含植物油脂)和方剂制剂,分为两类,分别按中文名的笔画顺序排列,单味制剂排列在原药材后面。

第二部分正文记载了各类药物和制剂,附录记载了制剂、供试品、供试品溶液、指示溶液、等效溶液和摩尔溶液的通则、一般检查方法和测定方法。两篇课文仍按中文名和笔画顺序排列,单备在原料后面。一两本书后面都有附录和附表,还有汉语索引、汉语拼音索引和拉丁文索引。

作为保证我国药品质量的法典,该版药典在保持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着眼于解决制约药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提高药品标准质量控制水平,充分借鉴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客观反映我国当前医药工业、临床用药和检验技术水平。

药品注册标准不符合中国药典相关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补充申请。药品注册标准中所包含的检验项目多于中国药典规定的或者质量指标高于中国药典要求的,应当在执行中国药典的基础上同时执行原标准中相应的项目和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