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期间为什么用磺胺粉就要上军事法庭
二战中,磺胺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抗感染药,早在二战之前的1936年便已经开始投入临床使用。在青霉素等抗生素广泛应用之前,磺胺类药物是最好的杀菌药物。而当时二战中的日本不具备工业生产青霉素的能力,而磺胺类抗菌剂产量又不足,所以磺胺属于日军严格管制的军用药品,私自使用的人是要上法庭被严厉处罚的。
具体介绍:
一、军事法庭简介
国家在军队中的审判机关。与"军事法院"同义。有些国家的"军事法院"就称"军事法庭"。
二、军事法庭定义
国际军事法庭是指专门打击和惩治战争犯罪行为的国际司法机构。二战结束以来,国际社会建立的审判战争犯罪的国际军事法庭主要有:
1、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又称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是二战结束后建立的专门审判德国战犯的国际刑事特别法庭。该法庭由英、美、苏、法四国法官组成。
2、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二战结束后建立的专门惩治日本战争罪犯的国际刑事特别法庭,由中、美、英、法、苏等11国的法官组成。
三、刑事法庭
是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的权限而设立的特殊国际审判机构。这是第一次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而不是以国际条约形式设立的国际法庭。
四、卢旺达
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1994年11月8日第955号决议建立的国际军事法庭,也是迄今为止惟一被授权起诉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实施种族灭绝罪的国际性法庭。1996年9月以来,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内法院对政府监禁的7.5万人进行了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