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麻醉药品的专门管理是指
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账专册,专方专册登记。
1.专人负责:专人负责管理,必须按时检查,双开验收,有专门账册记录,验收记录有两人签字。
2.锁好柜台:必须存放在保险箱里。保险箱是两个人开的,一个人保管钥匙,一个人保管密码。药库、药房安装防盗门窗,安装报警装置。所有病房和此类药品应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3.专账:必须登记专账,包括:日期、凭证号、产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等。接受/发货人的药品许可方、审计员等的签名。保存期自药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4.特殊处方:只有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才能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且必须使用特殊处方。
5.专册登记:各药房在专册登记药品处方的品种和规格,包括出厂日期、患者姓名、剂量、药品批号、处方号等。专卷的登记保存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