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的概念和动物分类的层次
“种”或简称“种”是动物分类的基本单位。正确理解动物分类学中的物种概念具有重要意义。恩格斯说:“没有物种的概念,整个科学就没有了。”然而,物种的定义,或者说对物种的理解,在自然科学中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林腊的观点。林拉把所有物种都看成是特别创造的,各有特点,固定不变,以模式标本的形态特征作为物种的评判标准。
第二,达尔文的观点。达尔文认为所有的物种都是同一个祖先的后代,并且还在进化。一个物种通过一系列过渡类型转化为另一个物种,所以物种是人为的,为了研究方便而划分的。变种是一个发展中的种,而种是一个更重要的变种。
第三,现代一般学者的观点。综上所述,我认为:
(1)物种是进化形成的,它还在发展,但在某一阶段,它保持着一定的稳定性,即变化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当数量变化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发生质变,形成新的物种。
(2)物种是以种群的形式存在,而不是个体。因此,在动物分类中,不宜只依靠个体标本,而应根据一系列标本选择模式标本。
(3)同一物种的动物不仅形态结构相似,生理上也相似。相比形态上的相似,它们的生理交配更为基础。它们可以在同类之间交配,并把自己的特征传给后代。虽然不同种类的动物也可能用人工的方法来促进它们的相互交配,但它们在自然界中并不杂交。即使杂交,一般也不能产生杂种,或者即使产生了杂种,也不能生育,但是是实心的,不传种。
简单来说,一个物种就是形态和生理上彼此非常相似,或者性状差异很小,有一定自然分布区域的一群动物;一个物种内的有性个体可以相互合作,产生可以发育的个体后代;不同物种的有性个体不能相互交配,也不能产生后代。物种是动物进化过程中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是自然界自然选择的历史产物。
如上所述,物种是动物分类学的基本单位。在动物分类学中,为了识别和研究大量的物种,建立了科学体系,设置了许多等级或类别来表示各种动物之间的相似性和亲缘关系。这些等级单位把几个相似的物种组合在一起,叫做属,又把一些相似的属组合在一起,叫做科,再把几个科组合成目,几个目组合成纲,几个纲组合成门,这就是动物界的分类层级,这样从上到下就是界、门、纲、目、科、属、种,形成了科学的动物分类体系。有时,为了更准确地表达动物之间的分类地位和相似性,或者由于层次之间的范围过大,不能完全包括它们的特征关系或系统关系,一些学者对原有的层次进行进一步细分,如在某一层次前加上Super-或在某一层次后加上Sub-等。即门、亚门、总科、纲、亚纲、总科、目、亚目、总科、科、亚科、属、亚属、种、亚种等。
除了上述分类层次,有些种类分布很广,差异很大。因此,在物种之下,仍有三个分类单位,大体可分为:
1.亚种
即一个物种内的个体在地理上和繁殖上完全隔离后形成的一类种群;它是一个物种内的地理种群,或生理生态种群,具有地理分布或生态差异。目前在动物分类学中,亚种多被视为种以下的分类层级或阶元。
2.多样化
通常具有一定的形态特征和地理分布,在特征上不同于原物种,与其他品种具有相同的分布区域。
3.宗族
是同一物种内形态特征不稳定的类群,表现为个体群或个体间的微小变异,一般不赋予拉丁学名。至于种(Sort),是指人工饲养条件下培育的群体,具有一定的经济意义,是人工选择的结果,但不适用于野生动物,一般不给出拉丁文学名。
此外,除亚科外,有些科还分为科族和亚科亚族,属以下又分为亚属,有的还分为群科和系。按照惯例,门的标准拉丁学名后缀是phyta,类后缀是-eae,目的后缀是ales,科后缀是dae,一般科后缀是oidae,工业科后缀是inae。因此,对于一些不常见的群名,也可以根据后缀判断其属于什么分类级别,以便于查找或查看。
在上述分类层次中,除了“物种”的分类层次,其他更高的分类层次在很大程度上同时具有客观性和主观性的概念,说它们是客观的,是因为它们是客观存在的,可以划分为实体;说它们是主观的,因为不同等级之间的范围和划分是由不同的动物分类学家主观决定的,没有统一的客观规律。比如有些分类学家定义属的概念,后来就定义为科甚至目,一个等级在不同类群中的意义并不完全相等。例如,鸟类目之间的差异远远大于昆虫纲目之间的差异。总之,动物的分类是一项非常复杂和困难的工作,也需要掌握很多相关学科的知识,才能很好的对动物进行分类,让它们更贴近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