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院开药报销标准

社区医院开药报销标准:

1,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用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用限额50元;

2.在镇卫生院就医报销40%,每次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报销30%,每次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报销20%,每次就诊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处方1元每贴;

6、乡镇合作医疗门诊补偿限额为5000元。

社区医院处方报销材料:

1,医保卡;

2、急诊病历;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

6.出院小结;

7、医院病历复印件;

8.发票。

社区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社区居民持医保卡、住院凭证、经审核签字盖章的报销审批表在各社区报销;

2.报销时,社区工作人员会核准患者的医保卡号,审核公章和签名,核实后登记;

3.报销审核材料必须有医院出具的报销审批表,患者的入院费用清单,患者的医保卡。

综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急诊和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可以按照报销标准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