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有多少次药师考试?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简介

执业药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注册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的英文翻译:执业药师

1994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我国由此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发布《人事部、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关于修改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34号[1999]),修订了原考试管理办法,明确执业药师和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人事部和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考试。日常工作委托给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考试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中间。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四个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所有科目都是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回答。

考试分为四天半,每科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所有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免考部分科目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

申请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允许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其他民族人员,遵守法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者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者中药学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年。

(五)获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

(1)中医学徒,中专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15年。

根据《关于批准港澳居民参加内地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民部发[2005]9号),凡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港澳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和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管理

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者,授予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证书全国有效。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后,方可执业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人必须持继续教育证书到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