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初级药师证的适用范围

执业初级药师证适用范围:初级药师证负责审核、调配处方,提供用药咨询和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性药物监测、药物疗效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从1994开始实施,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制度统一规划。1996人事部在《关于修改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1999号)中对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

执业药师,翻译成英文,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注册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初级药师证书评审的内容:

1,指导并参与药物制备。

2、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品检验仪器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3.配合临床研究做新药,提纯中草药。

4、检查毒、麻、限、剧、贵药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5、根据处方为顾客配药,并向顾客解释如何服用及其他相关事项。

6、回答病人和其他专业医务人员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