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的职责和工作流程是什么?
1,药房环境要保持整洁卫生有序,每天上班时打扫一次,无污染物,无污染源。尤其是手术台的清洁卫生。
2、保持药房内外清洁,严禁将生活用品及其他物品带入仓库,放入药品架。个人生活用品要统一存放在专门的地方,不能放在药架或药柜里。
3、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调配药品。
4.应拒绝配制配伍禁忌或用药过量的处方。必要时,应由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名后方可配制和使用。
5.处方应严格按照“四查十对”规定的程序配制。应将收到的处方提交给处方审核者进行审核。处方审核人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核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物剂量和医生签名。药品名称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儿童用药禁忌症”、用药过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由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配药。青霉素和头孢菌素是否有皮试和继续使用标志,或拒绝调剂。
6.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经处方审核人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住院儿童处方必须有相关负责人签字)。
7.调剂处方时,应当逐张依次操作。调剂结束后,调剂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名或盖章,并交处方审核人审核。
8、处方审核人员按照处方进行药品调剂。
9.配药时,仔细核对患者姓名和药品数量,同时向患者正确介绍用法用量并在包装袋上注明,并说明禁忌和注意事项。门诊和住院医院给儿童配药时应注明姓名和床号。10,处方中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替代。
11.处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保存。普通处方不少于1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处方不少于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不少于3年。
1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必须由合格的医师开具。使用专用处方时,调配人和审核人应认真核对,签名,登记在专用簿上,并加强管理。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绝发放药品。
13.对不合格处方进行审核登记,并通知处方医师对错误处方进行更改和改进。
1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单个处方的最大用量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1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专人管理,建立专用账册,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双锁,实行双验收、双出入库,确保票、账、物相符,账册、验收记录等凭证自药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保存不少于5年。
16.麻醉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或贴片应回收并记录。
17、药房应设置专门的备用柜台或药品架,并配备必要的备用工具,如药勺、瓷盘、备用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备用工具清洁卫生。
18.拆封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在拆封柜台,不能与其他未拆封的药品混放,并保持原包装和标签。
19.拆解前应检查拆解药品的包装和外观质量。凡质量可疑、外观特征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开使用。
20.用药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场所操作。将药品装入药品专用包装袋,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给药方法、剂量、有效期和医疗机构名称。核实后可以交给患者。
21、药品应按批号存放和维护,按药品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有效期的远近依次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22、近期药品(指有效期小于3个月)在仓库物品上设置近期标识卡。
23、为避免药物浪费,近期用药应及时与临床医生沟通,并按月督促。
24、近期药品应加强维护管理、陈列检查和使用控制。
25、及时处理过期品种,严格杜绝使用过期药品。
26、根据药品的性能,药品应分区、分类存放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闻的药品应分区域存放。
27、注意收集各部门使用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及时反馈和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28、定期收集、汇总和分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按规定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29、事故发生后,质量管理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和补救措施。
30.处理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未教育不放过,制定纠正预防措施不放过。
31.善待患者,耐心解释,虚心接受患者的批评和奖励,配药时耐心向患者解释服药方法和注意事项,不要随意向患者介绍药物的性质和用途,以免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忧虑。
32、缺药及时向上级汇报,保证常用药品的供应。
33.执行交接班制度,将未完成的事项记录在交接班簿上,以便接班人了解和完成遗留工作。
34、在规范的基础上,尽量节约药房费用。
35、配合领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