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清代顶戴花翎的等级?
清朝重视华陵,就像古代的“尔貂”,榜样要随官阶佩戴。皇族中,贝子佩戴三眼花羽毛最为尊贵;甄公爵佩戴双眸花羽一点时间,甄将军佩戴单眼花羽。虽然太子、郡王的头衔比上面更受尊崇,但除非皇帝特别赐与,否则不能佩戴一根花羽,而被赐与一根花羽的人,在见冠时也不能佩戴。所有被太子分封的太子、郡王都不给戴华龄,因为戴华龄是“臣子之冠”,而太子、郡王、太子都是皇族,戴有“尊”之嫌。
清代有品味官员的例子有华凌,朝廷王,朝廷大臣,掌卫大臣,直省将军,掌卫大臣,掌卫官,满清官员。都是佩戴孔雀花翎,六以下的只能佩戴棕羽蓝翎,也就是俗称的“雉羽”。在清代的王公郡王中,佩戴华凌的,只有乾隆朝才有。当时,顺城县的国王名叫太妃·阿英,因为他成了先锋队的领袖,所以他向皇帝的祖先甘龙乞求一根花羽毛。乾隆说华陵是贝子做的,君王穿了会丢。军务大臣傅恒代为求情:郡王年轻,想穿华凌取乐,以为好看。乾隆这才同意,同时送给另一位皇孙一根三眼花羽毛,说都是孙子,觉得好看。可见当时的君王是希望皇帝穿华凌,而不是赶时尚。
在清代,只有做出突出贡献或受到他人青睐的人才能获得皇帝授予的双眸花,如傅恒、权相和坤、傅康安(傅恒之子)等。而且清朝也没有外国文官赏花。只是到了乾隆朝,有个直隶知府叫方成官,特别受皇帝宠爱。古北口在一次阅兵的时候,专门求皇帝穿华凌。此后,外国总督、各省总督及其他官员经常受到鲜花的祝福。
在外军官员中,除非你有突出的军事成就,否则不能给你一根花羽毛。康熙年间,福建知府施琅收复台湾省,封静海侯,后代世袭,施琅辞官,恳求皇帝赐华陵。当时在外领兵的将军、知府还没有给华陵开先例。康熙更是特诏赐花羽石。可见,在当时文武百官的小眼里,赏华凌比封侯还要光荣。
正因为如此,后来的清朝文官对戴华龄的嘉奖格外重视。华凌除服兵役外,除非有“特殊功绩”,否则不得嘉奖,且次数不得超过三次。道光二十八年(1848),因皇室族谱《玉死》修订,奏调官曾庆赏花羽,开了除军功外“以其他功业护羽”的先河。从此以后,诸如皇帝的山陵、航运事宜、劝捐等等,都由华陵赞助。光绪初年,大保案屡禁不止,加官加职,各种新奇招数所向披靡。那些戴着花和羽毛的人离开了街道。
此时,虽然花翎的价格不如以前,但在吏部引进外地担任低级官员时,对冠服仍有严格的规定。若有花翎、兰翎之人,羽管中不准用白玉,若用玉或带皮之玉,则以违法论处。
清末广泛捐款,花羽毛可以用钱买,所以案中没有人保护花羽毛。最早用钱买华凌的是广东外商吴荣耀和潘石城。两人各捐黄金数十万,朝廷无力赏赐,于是破例用华凌赏赐了一段时间。鸦片战争时有捐羽的例子:花羽每枝一万两银子,青羽五千两;并根据捐赠官员的项目进行折扣。这样,捐的钱少了,捐羽毛的人多了。咸丰九年(1859)改为真银。不打折:花七千两,蓝的四千两。后来每根花羽毛只需要200元就可以捐了。这是清朝华陵制度的终结。
(摘自中国古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