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有哪些?

1,绿化和小品(如亭台楼阁、水池喷泉、公共座椅)等等。

2.公共照明设备

3、公共* * *消防设备、消防楼梯、通道

4.公共安全设备(围栏、摄像头、护栏、公园大门、挡杆等。)

5.公共场地和公共道路

5.公共给排水设施(公共给排水管道、下水道、管井、各种水泵、管道阀门、雨水管、排污格栅等。)

6.公共* * *配电设施(高低压配电室、配电箱、配电柜、电源管井、开关箱、电表、线槽等。)

7.公共弱电设施(有线电视设备、电信设备、网络光纤设备、弱电管井、调度室、调度箱等。)

8.公共健身和儿童娱乐设施

9、建筑屋顶和* * *用外墙

10,电梯,电梯候梯厅

11、公共走廊、楼梯、公寓大厅、公共建筑大堂、公共厕所(不需要)

12、建筑物的基础和其他基础设施

扩展数据:

1,《居住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住宅应具有与其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共建筑)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

配套公建的项目和规模必须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一般来说,公建用地是指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用地,应包括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其附属的庭院、绿地和停车场。

2.根据《全国城镇土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居住区级别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居住用地R),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食杂店、服务站等。

居住区及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设计机构及设施用地一类,不包括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公共设施用地)。

百度百科-公共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