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枇杷的典故和传说

苏东坡说:“客来茶来,无事,鲁菊杨梅还酸。”。有人问他:陆菊是什么水果?他说,“枇杷也”。后来有的书上还说“枇杷,一种橘子。”我想这多半是因为苏的“想当然”。因为,在司马相如的《商·福临》中,说的是“夏鲁菊熟,黄干橘,枇杷柿,亭乃玉兰”。几件事并列陈述。可见,鲁菊是鲁菊,枇杷是枇杷,中间不能划等号。李时珍说:“注《文选》的人,把枇杷当作橘子,这是错误的。”很对。杨万里写过一首枇杷诗:“大叶长耳,一梢满如盘。荔枝有很多核,但金桔没有酸。雨叶枝重低,浆凉。长庆在不在,不要派他做园官。”前六句把枇杷的性格描写的还算准确,但是没有诗意。虽然孔子说读诗可以多了解一些鸟兽植物的名称,但诗歌毕竟不是植物的教科书。郭沫若的《百花齐放》就是一个失败的例子。杨万里的枇杷诗,似乎是这一类的第一首。至于最后两句,我不知道他说了什么。司马相如在《商·福临》中虽然写了枇杷,但并没有表现出流口水的样子,也没有孙猴子偷吃蟠桃的记载。他是不是园丁有什么关系?还有一首关于枇杷的顺口溜,说有人送枇杷给别人,附信说:云云送两筐琵琶。收礼的人接着写了一首诗:“枇杷非此琵琶,只因当年识字不多。”如果琵琶能开花结果,城市里的笛子就会开花。“诗虽戏谑,却让人一边吃着别人送的枇杷一边心疼。汉字太多了,写几个错别字都难。如果你犯了一个错误,你必须写一首诗。这样的诗可以说不完。我记得那是在20世纪30年代初。刘半农是北京大学的阅卷官。因为考生写了几个错别字,变得很激动,做了几首阅卷诗,大大嘲讽了考生。其中有一篇,因为学生把“留学”写成了“留学”,刘先生说:“王老师犯了十恶不赦的罪,把他送到西方去留学。应该是九流加一类,筋疲力尽。“鲁迅很不以为然,写了《感觉老了以后(下)》一文,认为可笑的不是刚毕业的中学生,而是那些以此为笑柄的大教授们,来添油加醋的挖苦。枇杷大概是不发给中学生的,他们识字不多,可能是因为没钱读书,也可能是其他原因。而那些自以为是高官,有更大本事,到处题字,到处出丑的人。他们比城墙还厚,还不如捅他几句,但这种人很少被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