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居民医保哪里交?

荆州居民医保在税务机关指定的机构,如社区社保所缴费。

根据《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城乡居民实行年缴费制,集中缴费期为9月1日至次年2月底。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参保登记和缴费。集中缴纳前,人社部门应向地税部门提供上一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信息。

无参保登记信息或参保登记信息不全的城乡居民,在办理参保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登记照片一张。

第十四条城乡居民应当到地方税务部门指定的机构缴纳税款。地税部门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费委托金融机构代理机制,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险费网上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方便城乡居民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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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

(一)参保人员在参保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诊所或卫生所、村卫生室)门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的55%;日报销限额为乡镇卫生院15元,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卫生室或所)10元(不含一般医疗费用)。

(二)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发生的一般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或诊所)就诊时,每日报销限额分别为7元和4元。

(三)个人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350元(含一般医疗费用)。

江陵区政府-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