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做膏药卖违法吗?

不合法。

药品必须由企业生产。根据《医药行业质量管理条例》,具体如下:

第九条新建药品生产企业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局(总公司)审批后方可开办。建成后将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要求进行验收。审查合格的,发给药品生产企业证书,企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质量事故报告制度。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生质量事故时,应认真及时处理,并及时逐级上报主管部门。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范围:

(1)成品因质量问题批量报废;

(2)药品在责任期或者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被批量退货的;

(3)仓库内整批药品因保管不当,如虫蛀、霉变、变质、污染、破损等,已不能再用于药品;

(4)产品掺入药物、严重掺入异物或其他质量低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扩展数据:

《医药行业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局(总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计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机构的建立和完善,组织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技术和业务素质;

(3)组织标准化、计量、创优评比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四)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医药商品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中药行业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

(五)负责组织核发《药品生产企业证书》、《药品经营企业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负责企业申请《医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核;

(6)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

百度百科-医药行业质量管理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