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五中全会新医政如何布局?
一是做好深化医改工作。
(一)全面实施《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按照“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可按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地级地区原则上设置1中医医院,县级地区原则上设置1中医医院”的要求。做好县级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优势专科和医技科室建设,全面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配合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研究探索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能力要求。
(二)在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加强现有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医改中中医药相关政策课题研究,编制国务院医改“十三五”规划中医药内容,研究有利于医保支付等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政策措施,做好按中医药优势病种收费改革试点,指导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诊疗服务。推进江苏、安徽、福建、青海4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中医药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政策和经验。
(三)深入推进中医药社会组织化,将仅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专科医院和中医诊所、中医诊所、课堂诊所作为中医药社会组织的优先领域,做好相关试点工作。制定发布《中医骨科医院基本标准》、《中医肛肠医院基本标准》等中医专科医院基本标准。落实《关于促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促进中医医师合理流动。
第二,为人民的健康服务,改善人民的医疗体验。
(4)推动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通过优化会诊区域、推进预约医疗服务、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完善住院服务流程、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规范就医行为、注重人文关怀等措施,不断强化和提升中医医院服务人民健康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感受,显著提高社会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大中医药服务人民健康的效能。继续开展“服务人民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平安医院创建等重大活动。
(五)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四项指标和重点任务。全面总结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加大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的宣传报道力度。对进展缓慢的省份进行督导。继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药房建设,推进基层中医集中诊疗区建设,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适宜中医诊疗制剂和设备配备。继续加强农村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和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继续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对有条件的地区进行命名表彰。
(六)深入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依托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能力项目,推进区域中医药“治未病”工作,完善服务提供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形成一批针对特定健康状况人群的中医“治未病”调理方案,并加以推广。制定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具有社会性质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规范引导和健康发展。
(七)推进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制定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项目评估,推动扩大项目覆盖面。探索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和孕产妇保健中发挥作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形成新的中医药替代项目。
第三,全面加强中医医院的内涵建设
(八)探索中医医院服务模式。推进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工作,适时扩大试点范围,交流试点经验,初步总结形成若干新形势下服务群众就医、体现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的中医诊疗模式。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意见,开展相关试点,探索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模式,推动中医药向家庭、社区、养老延伸。
(九)建立健全中医医院监管和评估体系。结合中医院评价与持续改进活动要求,印发大型中医院检查工作方案(2015-2017),开展2015大型中医院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整治工作,坚决打击遏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的不正之风。落实和强化医疗行业“九个严禁”及配套文件,抵制红包和商业贿赂,严格责任追究,大力弘扬新风正气。修订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等相关文件。
(十)推进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创新中医重点专科的管理理念。制定国家重点中医学院“十三五”规划,优化学院结构,调整评估内容和方式。启动国家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遴选工作。分批修订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继续做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2011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科)验收。适时稳步启动新一轮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科)建设。做好中医药国家重点专科建设监测工作,适时开展中医药国家重点专科首页监测。
(十二)加强医疗技术、护理和药房管理。开展中医医疗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探索中医医疗技术应用和推广的途径和方法。印发《中医护理技术手册》,推广中医护理技术应用。协调相关部门制定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加强中医急救和重大传染病防治
(十三)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建设。创新中医药应急管理,依托实施中医药骨伤救治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国家中医药应急救援队伍,平战结合,培育建设一批中医药应急基地。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应急机制,提升中医药应急能力。
(十四)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中西医协同治疗艾滋病工作机制,修订中医中药综合治疗方案,加强治疗能力培训,扩大中医药治疗规模,适时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监管。提高中国医疗机构应对突发和新发传染病的能力,做好埃博拉出血热、H7N9、登革热等重大传染病的应对工作。
五、做好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
(15)创新中西医临床合作机制,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三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组成中西医临床合作组,围绕一些重大疑难疾病的防治开展联合研究,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新思路和新模式。
(十六)组织开展促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专项活动。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中医妇科和儿科,推广中医妇科和儿科技术,规范中成药合理使用。研究疾病控制机构中医药工作的内容和模式,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优势和作用。
(十七)围绕民族医医院持续改进活动和大医院检查工作,推进民族医医院内涵建设。加强民族医药重点专科建设,筛选民族医药特色突出、疗效显著的诊疗方法和技术,组织规范形成诊疗方案或操作规范并逐步推广。
(十八)做好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配合医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针对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准入和执业管理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结合《医师法》修订,研究提出中医民族医准入和执业管理制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