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中谁有采购、验收、入库的制度?谢谢你

医院集团药品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集团药品采购、入库、收货、盘点、报损等管理环节,制定本办法。

一、计划申报

1,加强药品采购计划管理。每月20日前,总医院和各分院上报下月药品采购计划,由医院集团药材科整理,经物资收集委员会批准后,按计划提交给药品供应商进行药品调配。

2、紧俏药品保证1个月的用量,普通药品保证1.5个月的用量,有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

二、入库验收

1.加强药品的仓储管理。仓库必须有规范的入库验收制度,药品入库要双人验收。入库验收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剂量、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供应商、药品外观、质量、价格等。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拒绝入库。

2、药品供应商要与药品同行做发票和销售清单一式五份。保管员验收签字后,应及时入库,并保留四联清单。收发清单必须一致,保管员留存一份备查,分公司财务留存一份,另外两份及发票于每月3日前报医院集团药材科汇总,防止跨月入账。总院入库日期为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分院统一至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

三、仓库管理

1,完善药品入库制度,医院必须制定规范的药品入库管理制度和药品会计管理制度,有上墙制度和无上墙制度的单位不能参加年终先进科室评比。

2、完善库存管理制度,医院集团仓库、药房,必须每月清仓盘点。总院是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分院是25号统一。各单位仓库、药房应同时清理仓库库存。经药剂人员、库管员、药材科主任、仓库主管* * *,盘点人员在盘点单上签字存档,实际金额作为下月初余额。

3.严格的出库制度。必须完善给药制度,给药单据必须经过第三方审核签字。要完成日报表和月报表,停止“作业本”的记录,补出库单。保管人和出票人必须及时对账,确保账物相符。严禁药品流失,药品进货与销售账相符。

4、建立标准的手工台账,做到账物一致,电子账与手工账一致。杜绝“作业本”账本。

5.加强库存药品管理,要及时检查库存药品的有效期,及时反馈药品积压情况。有近效的药物和长期不用的药物要及时治疗,把损失降到最低。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6、每月报损的药品必须是实物,报损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合计),责任人必须填写报损原因。经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允许各医院自行挂失。

4.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医院集团药材部。

药品仓库管理系统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做好药品仓库管理工作。

二、把好药品入库和出库关,严格药品入库手续,认真执行药品入库审查和验收制度。入库验收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剂量、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供应商、药品外观、质量、价格等。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拒绝入库。坚持药品出库第三方复核签字制度。

三、加强药品在库管理,做到药品分类存放,陈列整齐有序,标识清晰正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的管理工作。

四、定期整理药品,防止药品过期或虫蛀、霉变。中药材、中药饮片要定期晾晒,注意防潮防鼠。始终保持仓库通风、干燥和清洁。经常检查防火防盗设施,确保仓库安全。

五、坚持定期盘点药品,了解药品销售情况,关注临床用药动态,根据紧俏药品保持1个月库存,普通药品保持1.5个月库存。

六、建立健全药房账目,药房、药店应妥善保管药品账册、处方、单据等有关资料。药品出入库应及时登记,做到账物相符。有电子数据的要及时备份,出库凭证、账册等相关资料必须保存5年以上。

七、做好仓库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加强安全防范,严禁非仓库人员擅自进出仓库。

附件2

医院集团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减少库存和资金占用,控制支出,堵塞漏洞,确保计划购物和保证使用,根据医院集团审计报告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计划申报和采购

1、常用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根据需要,由使用科室和分院为保证一个月的用量制定物资采购计划,计划需由科室负责人和分院院长签字,并于每月20日前提交集团采购中心,每月24日前由采购中心汇总报医院集团物资采购委员会研究批准。

2.非常规医疗器械和耗材,以及高价值医疗器械(植入器械)。由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医院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采购供应中心具体实施,其他医疗器械和耗材不得擅自采购或使用。

3、遇有紧急救援物品,不纳入预案管理范围,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后。

4.每月25日前,采购员将当月所有账单(高值耗材需附患者账单)进行整理,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核,交财务部录入。

二、商品申请

1,领用医疗设备、耗材,需要填写统一的物品申请表,注明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由部门负责人、分院院长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为了减少库存,领用人应结合上报的计划,控制领用人一个月内的消耗。

3、填写申请表并经审批后,送采购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在仓库办理收发手续。

三。仓储管理规定

1、采购员、仓库管理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好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的入库验收和发货工作。

2.采购员和保管员应* * *验收每件采购物品的质量,核对采购计划和收货单据,核对每箱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产品标识和有效期,并逐一登记。

3、对医用耗材、设备的入库,认真检查三证是否齐全。不完整的产品不得入库,未见到实物禁止填写入库单,签批手续不全不得发放。

4.加强库存物品的管理。保管员应及时检查库存物品的有效期,并按规定申请报废过期失效物品。

5.要求仓库内的货物必须上架摆放,以防止货物因存放不当而发生霉变和虫蛀。经常检查防火防盗设施,确保仓库安全。

6.每月25日由保管员、药械主任、开票人员和医院* * *分管领导共同进行仓库盘点,并在盘点单上签字备案,做到帐卡相符,实际发生额作为下月初余额。

7.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医院集团采购供应中心。

附件3

药品、器械、耗材等库存的财务管理办法

根据《医院集团财务管理补充规定》(医财〔2009〕39号),药品、器械、耗材的库存每月由医院集团财务部与各分院、药材科、采购供应中心等部门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为便于综合医院各分院、各科室的账务管理,各分院药品、设备、耗材的截止日期定为每月25日。药材部门及采购供应中心的出入库截止日期为每月末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并于次月5日前将报表及收支明细送至医院集团财务部。

出库成本核算管理。药品原则上从药房窗口发出时计入成本,价值较高的医疗器械和耗材库存计入成本,价值较低的医疗器械和耗材实际计入临床或各科室当期成本。

财产和材料的库存管理。每个月都要对各种财产物资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清点。如发生存货盘盈或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总医院各分院、科室的行政领导是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医院集团财务部。

附件4

违反医院集团药品、器械和耗材管理的处罚

1.各分院、总医院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是药品、器械、耗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岗位指定管理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经理)。

2.凡未按规定日期执行计划申报、消耗汇总、财务报告的,对第一负责人、管理负责人各罚款100元,罚款金额累计计算。

3.未按规定日期进行月度盘点(含药房),认真做好月结,发现库存、消耗金额不实的,对第一责任人罚款200元,管理责任人各100元。

4.不按规定办理入库、入库、发放管理,人为造成损失的,经理承担损失金额的50%,分管领导共同承担损失金额的30%,第一责任人共同承担损失金额的20%。

5.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药房台账,药房、药店未妥善保管账册、处方、单据等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对第一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各罚款100元,并及时填报相关资料。

6.药品、器械、耗材供应商未按要求在每月25日提供当月销售发票,经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用户反映是供应商的过错,每逾期一天扣除1,000元罚款,罚款累计直接从供应商结算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