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投稿须知
1,稿件应创新、科学、实用、简洁、数据可靠,中医诊断及疗效标准应参照(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南京大学出版社)发布的《中医疾病诊断及疗效标准》。2.请提交电子版稿件(1份印刷本)。稿件应在5000字以内(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3.签名的数量和顺序由作者决定。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外,文章的著作权属于作者,由作者承担责任。4.稿件必须标注3-8个能体现文章主题的关键词。临床研究和实验研究论文必须附有结构化摘要,包括研究目标、方法、结果和结论。一般不超过300字。5.稿件中使用的医学术语要规范。可参考《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GB/T 16751.1-1997)和《中医临床诊疗术语》证候部分(GB/T 16751.2-197)。t 16751.3-1997)、中医叙词表(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情报研究所)、医学主题词同义标注(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中药名称以《常用中药处方规范表》(中医古籍出版社)为准,药材应标注拉丁文学名。稿件应使用规范字,简化字应按国务院6月24日公布的《简化字汇总》标准书写,1986。6.文章的图表应该少而精,不应该与正文重复。图表要列出图表主题和表格主题,图表设计要合理。统计表请用三线表。附图可以是照片,也可以是手绘。请用碳素墨水在绘图纸上绘制图纸,图纸要干净、清晰、准确。显微照片应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7.本条涉及的量和单位应按照一系列有关量和单位的国家标准(GB3100-3102)执行。数字的使用请遵循《出版物中数字的使用规定》(GT/T15835-1995)。正确使用外文字母的斜体和大小写,统计符号应按《统计术语和符号》(GB3358-82)书写。8.参考文献按照《文章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以顺序编码系统进行著录,近期在官方出版物上发表的与作者直接阅读的稿件内容密切相关的文献。未发表的材料不应包含在文章后的参考文献中。如有必要,可在正文中注明作者、标题和出处。9.获得国家或省有关部门资助项目的投稿,请在稿件首页下方注明资助基金的名称和编号。本刊发表的论文如有在各级各类奖项中获奖或被二次文献转载或摘抄,请作者通知本部门。10.临床和实验稿件请附作者单位推荐证明(作者单位负责稿件的真实性和保密性审查)。请注明单位所在城市、街道、门牌号、邮政编码,不要邮寄给个人,以免因故延误审核。165438+本刊独家首发稿件权。本刊已编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和chinainfo(中国信息)网络资源系统、电子期刊和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如果不想当编辑,请在稿件中注明。本刊可对稿件进行修改和删节,如涉及修改原意,可提交作者考虑。稿件一发表,当前杂志1份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