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药品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非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满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非法零售药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不影响安全有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满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非法零售药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不影响安全有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八条情节严重的,对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予以没收,并处违法行为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劣药品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