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

第三条高校全称: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级别:专家

第四条校区:主校区:吉林省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东校区: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70号。

第二章学费标准

专业规程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530601

材料工程技术

5000

570102

化学生物技术

5500

570203

石化技术

5000

570201

应用化学技术

5000

560106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5500

600601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6500

560110

焊接技术和自动化

4100

570208

化学设备技术

4100

560101

机械设计和制造

4100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500

560113

模具设计和制造

5000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0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5500

560103

数字控制技术

5000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5500

560203

机电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500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5500

560610

无人机应用技术

6500

530103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5500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5500

6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000

560303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650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4100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5500

610205

软件技术

4100

610206

软件和信息服务

5500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5500

610115

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

6500

610213

云计算技术及应用

6500

520904

安全技术与管理

5500

570207

工业分析技术

5000

590206

化学制药技术

5000

520804

环境工程技术

3500

590207

生物制药技术

5500

520812

水净化和安全技术

5500

540406

消防工程技术

5100

590209

药物制备技术

5000

590208

中药制药技术

5000

630801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

4100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5100

600415

航空物流

6500

630302

会计

4000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5100

600401

民航运输

6500

630701

销售管理

4500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6500

630903

物流管理

4500

5903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5000

610216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学费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学费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560105

特殊加工技术

学费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600409

飞机机械和电气设备维护

学费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560304

智能控制技术

学费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610302

移动通信技术

学费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560301H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学费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第三章学业证书的颁发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并取得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六条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目前已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内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兵役院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新生入学助学贷款补偿、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结合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的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前,可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以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进行举报。入学后,学校会采取不同的措施,核实后给予资助。其中,学费和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俭学为辅。

第七条我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了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全额拨付事业收入的5%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学院设立了贫困学生校内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200元/年)和救助基金,建立了孤残学生救助帮扶制度。

为实施精准帮扶,学院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定走访慰问计划,并向其发放慰问品。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生的专业和个人能力,设置了大量的勤工俭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勤工俭学获得资助,减轻生活负担。

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相关手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用自己和家庭筹集的资金无法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学生需要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通过民主评议确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学校将按照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第五章入学须知

第九条专业培训对外语无特殊要求。第十条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第十一条身体健康条件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十二条准入规则1。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简称高考)1。档案移交比例:按顺序自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学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学生省份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学生省份要求执行。2.我们学院优先考虑第一次报考我们学校的考生。对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分”办法,即根据考生的专业意愿和“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档案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分数线选择。(1)不能满足第一专业的考生,按第二专业从高到低录取,仍不能满足第三专业的,按第三专业录取。

(2)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分数线从高分转入低分,招生未满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服从专业调剂”不填的,不予录取,予以辞退;

(3)同等条件下,根据各省(市、区)文理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报考专业,即文科科目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但享受加分政策档的考生后,在“专业志愿”和“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按照考生原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新生录取专业;

(四)对考生额外照顾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

1,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按批次志愿依次调档,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各省对生源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生源比例要求执行。

2.对口班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同等学力分数相同时的优先级别: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依次,各科成绩高者优先。

(1)对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但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并受到调剂的同批次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完全报名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志愿报考我校但未按专业意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同批次、同学院考生,将被取消学籍。

(2)对考生额外照顾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地址:吉林省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电话:0432-64649925 646431联系人:徐老师第十四条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