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药配伍禁忌
(1)相须:即性质相近的药物合用,可以发挥协同作用,增强疗效。如石膏、知母配伍,增强清热泻火之功。
(2)相匹配:即不同性质的药物一起使用,可以相互促进,增强疗效。若黄芪与茯苓配伍,可增强益气利水的功效。
(3)相互恐惧:即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可以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抑制。比如半夏和南星的毒性,生姜可以减轻或消除,所以半夏和南星怕姜。
(4)相互杀伤:即一种药物可以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副作用。如防风杀砷,绿豆可以解毒巴豆,所以防风杀砷,绿豆杀巴豆。
(5)相互反感:即两种药物合用时,可相互牵制,使其作用减弱甚至失效。比如生姜讨厌黄芩,人参讨厌萝卜籽。
(6)反之:两药合用可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附子防半夏,甘草防萝卜花。
在以上六个方面,相依赖和相依赖属于药物的协同作用;恐惧和互相残杀是药物不同程度的拮抗作用;药物配伍禁忌中的对立和对立。
此外,还有一些单药在没有其他药物辅助的情况下发挥作用,如沈度汤等单药。也就是说,两种药物合用产生毒副作用或降低或消除疗效。前人曾描述过十八般对立,十九般恐惧。所谓对立是指“对立”,所谓恐惧是指“对立”。
十八防甘草防甘遂,大戟,勾芡,海藻。
附子、贝母、瓜蒌、半夏、白蔹和白芨。
藜芦、沙参、丹参、玄参、苦参、阿莎丽和芍药。
十九害怕硫磺和硝酸盐;水银怕砷;狼毒怕藏僧;巴豆害怕矮牵牛;丁香怕姜黄;川乌和草乌怕犀牛角;牙硝恐三梭;关桂伟石油脂;人参怕五灵脂。
以上配伍禁忌仅供参考,并非绝对。古今方子中,也有既反又恐的例子。比如甘遂和甘草配伍,可以更好的发挥甘遂的泻水作用。本方参与五苓脂合治胃脘痛,能补脾胃,止痛,但药效不受损。这些问题需要今后进一步研究。孕期服用某些药物会引起胎动焦虑,甚至流产。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程度,分为禁用和慎用两类。
大部分禁药都是剧毒或者暴力的。如巴豆、芦荟、番泻叶;芫花、甘遂、大戟、商陆和矮牵牛;催吐剂瓜地和藜芦;麻醉杜鹃;干漆、三棱、莪术、阿魏、水蛭和虻虫;通窍药麝香、蟾酥、穿山甲;其他剧毒药物如水银、砒霜、生附子、轻粉等。
慎用的药物多为烈性或微毒药物。如泻下的大黄、芒硝;活血化瘀药包括桃仁、红花、乳香、没药、王不留行、益母草、五灵脂等。补淋利水药:冬葵子、薏苡仁;降低重要城镇不良药物的磁石;其他如半夏、南星、牛黄、关中等。
不应使用所有禁用药物,应根据孕妇情况慎用药物。能用或不能用的尽量避开,以免发生意外。(1)剔除杂质和非药用部分,使药物纯正,剂量准确,疗效可靠。
(2)改变药物性能,增强药物疗效。比如地黄性寒凉血,熟时微温养血;何首乌。用于通便,煮熟后用于滋补肝肾,乌发。蒲黄生用以破血化瘀,煎以止血;延胡索醋增强镇痛作用;土炒白术能健脾强中;柴胡解郁疏肝的作用增强。
(3)减少或消除毒副作用。比如附子、乌头都是剧毒产品。经过反复浸泡煮沸,有毒成分水解溶解,毒性大大降低;姜半夏和明矾南星能降低毒性,排除利咽和催吐物质。将女贞子用盐水蒸,以去除其寒性并避免腹泻。
(4)矫正味觉和气味。用蜂蜜、酒和醋烘烤通常有矫正味觉和气味的作用。比如用五灵脂醋炒,去除异味。
(5)便于配制、煎煮和储存。比如贝类加工后容易粉碎,有效成分容易煎煮;白芥子、莱菔子经过油炸,去除了其中的酶,有效成分得以保存,不被分解。(1)水制剂能使药物洁净、柔软、易加工,减少药物的毒性、强烈和不良气味。包括洗、漂、泡、崩、水飞等方法。
(2)热解法是将药物直接或间接置于火上进行加工,以达到干燥、脆化、褐变或碳化的目的。
炒:有炒和辅料炒。炒就是在锅里炒药物。因目的不同,炒制有黄、焦、焦三种。焦炒药物有焦味,以增强健脾开胃之功或改善药物偏性。炒炭的药物能增强收敛止血的功能,如荆芥炭。辅料和辅料一起炒,如炒白术、醋炒柴胡等。其目的是增强药性,更好地发挥疗效。
烤:和用辅料炒没有太大区别。一般用蜂蜜炒的东西叫烤。比如炙甘草、炙黄芪。
煅:将药物直接或间接在火上煅制,使其变脆,易粉碎。更适合矿物质或贝类药物。
煨:将药用湿纸或面糊包好,埋在灰中或文火上烤,冷却后揭去纸或面糊。目的是用纸或面糊吸收药物中的部分油脂,以减少药物的刺激性,增强药物的疗效,如煨木香。
装罐:将药物放入砂中,加热至焦黄爆开,便于炮制,增强其温性和干燥性,降低药物毒性,如制川乌、制姜。
(3)水火法包括蒸、煮、单法。其目的是改变药性,增强疗效。剂量是中草药的临床应用。包括重量(克)、数量(片、棒)和容量(勺、毫升)。
总的来说,中药是相对安全的,但有些毒性药物还是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不能过量服用。确定剂量的一般原则是:
(1)剂量要根据药物性能来定:毒性大、药性烈的药物剂量要小,如附子、雄黄;重药要大量使用,如赭石、牡蛎;轻剂量宜轻,如蝉蜕;芳香类药物的用量要清淡,如丁香、檀香等。
(2)根据病情确定用量;轻症或慢性病,剂量宜轻;如果患者病情较重,病情顽固,剂量要大,有些药物有轻用和重复使用的不同作用。比如柴胡,补阳轻,疏肝重。
(3)根据配伍和剂型确定用量:单用,重剂量,复方配伍,轻剂量。处方中主药用量宜重,辅药用量宜轻;汤剂用量宜重,丸粉用量宜轻。
(4)根据患者的性别、年龄、体质,用药量宜轻则女、老、弱、小儿,重则男、壮、幼。
各种药物剂量的一般规则如下:
花、叶、香3-9克;根茎9-15g;矿石贝类15-30g;特殊药品的例外情况;细辛一般不超过3g,沉香和麝香一般用1-1.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