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认证对药品批发企业的经营区域有什么要求?
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企业仓库的设置应满足经营范围和规模的需要,其中批发企业应设置在有区的闹市区,仓库建筑面积应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在其他县(县级市、区)的批发企业或批发企业设立的批发分支机构,仓库建筑面积应大于1.500平方米。背阴仓库面积不得小于仓库总面积的50%。仓库净高5米以上(二层以上可4米以上)。冷库容量不小于100立方米。
中药材、中药饮片仓库面积应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生物制品专用仓库的容积应达到200立方米以上。
在闹市区设立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批发企业,在县(县级市、区)设立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批发企业或者批发企业设立的批发分公司。居住建筑(包括公寓和别墅)不得作为经营和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