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中成药的命名?

云南白药、萧肃救心丸、风油精、鼻炎灵以后都要改名了,因为前不久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中成药命名指导原则,速效、精制、灵等不能入药。

如何规范?许多人表示担心,是否真的有必要遵循指导原则。总结起来,主要有两种。

担心社会成本。像云南白药这样的老字号,历经百年,沉淀了品牌价值,文化符号,甚至情感寄托。一旦更名,损失就很难用金钱来估算了。根据新原则,云南白药并不是唯一涉嫌命名不规范、必须更名的老字号和品牌。改了名字就等于换了品牌。这个成本账要不要算?除了药材行业的成本,消费者也要付出代价。以前熟悉的现在要重新认识医学,认识的成本也增加了。

担心认知混乱。改名是为了帮助老百姓防止误导,不要让夸张的名字陷进沟里,让老百姓心里清楚。但是,有些家喻户晓的名字,改了之后,就会产生歧义,甚至混淆。不管是速效救心丸还是风油精,大家都知道怎么用。换了新名字后,会不会让大家更加无知一段时间?

另外,有些人对一些原则有怀疑。比如为什么不用人名作为药品名称?王守义十三香和王致和豆腐乳叫了很多年,但我觉得没有什么坏处。调料和食品可以用人名,为什么中成药不能?也有人说降血压消炎的说法一定是疗效夸大。有没有可能只说明参加的方向?人们不会认为有魔咒的药物一用就有效果吧?还有人提出,可以把有品牌价值的老字号和形成社会认知的老药与涉嫌夸大、暗示疗效的老字号区别对待。上市和新申报的产品是否也分开考虑?

这些关注和建议,应该说是颇有代表性和合理性的。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很正常,相关部门也表示会充分考虑代表意见。希望中成药命名标准越低越好,效果越好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