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中医
执业药师又称药师,是负责提供药品知识和药学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药物方面的专家,也是回答公众关于药物问题的最合适人选。药师负责审查医生开的几种药物之间是否存在药物相互作用;根据病人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建议最合适的剂型(如药水、药丸、肛门塞药等。)和给患者的剂量;同时,他们还会教患者注意什么,如何服药。
2.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根据人事部、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是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主管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主管机关。
第三条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后,方可执业为执业药师。
第四条执业药师应当按照执业类别、范围和地域进行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中药学;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执业区域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五条执业药师只能在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并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和范围在一个执业单位执业。
第二章注册申请
第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可以向执业单位所在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注册。
第七条申请注册执业药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从事执业药师工作;?
(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足两个陕;?
(3)受到取消执业药师资格处罚且在陕西不足二级的;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情形。?
第九条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4)6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经营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第十条执业药师注册周期为三陕西。持有人必须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向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重新注册。逾期未办理重新注册手续的,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一条申请再注册,申请人应当填写《执业药师再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书;
(二)执业单位的考核材料;
(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注册证书;
(4)6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第十二条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继续教育学分的规定,可以保留执业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陕西》后申请注册,除第九条规定外,还需提交载有其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注册证》。
第三章登记和管理?
第十三条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应当按照注册申请人《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注明的专业类别进行注册。
第十五条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进行注册时,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注册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并发给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书》。
第十六条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区域变更执业单位或者范围的,应当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书;
(二)新经营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登记表》,到新执业区域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重新申请注册。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应当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并颁发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七条执业药师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
(a)死亡或被宣布失踪;?
(二)受到刑事处罚的;?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被吊销的;
(四)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的;?
(五)因健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注销注册手续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登记表》。经核实,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应当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八条陕西省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将注册情况报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定期公告。
第十九条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发现上报备案的执业药师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有权责令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进行审查并予以纠正。
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不予注册或者注销注册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弄虚作假注册,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注册证》的,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予以没收并注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持有人未经注册,不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不得从事执业药师业务活动。其出具的与执业药师业务相关的证明无效。
第二十四条执业单位是指生产、经营和使用药品的法人单位。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殊说明:
港澳永久居民执业药师注册
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2009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受理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港澳永久居民提交的执业药师注册申请 并按照《关于修改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药管发[2000])在内地申请执业注册时,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居民,须提交《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香港药师证》或《澳门药师证》原件、 并同时提交复印件,执业单位应与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上注明的用人单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