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用98元从女生手里买了68个虫草。谁该负责?未成年店主买卖是否有效?
你好,近日,一则6岁小孩独自看店时被人以98元的价格买了68个虫草的新闻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并引起了相关讨论。未成年人在逛店期间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一旦发生问题如何处理,具体包括三个方面:未成年人不具备行为能力,逛店期间的买卖行为应属无效,逛店期间买卖东西存在问题的,应返还不当得利,未成年人在逛店期间涉嫌欺诈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1,未成年人不具有行为能力,看店期间的买卖行为应属无效。
从法律上来说,未成年人属于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资格看店铺的经营。因此,未成年人在看店期间的买卖行为应认定为无效。所以未成年人在看店期间不要买卖东西,以免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2.未成年人看店期间的买卖行为有问题,应返还不义之财。
从实际情况来看,因为家里大人忙,孩子帮忙看店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这期间的交易行为是公平的,就不会有问题。但是,如果因为孩子的无知等原因报错了价格,导致一方不当得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退还不当得利,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3.如果在未成年人看店的情况下销售涉嫌欺诈,则应根据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有时候,有些人会利用自己的无知,在发现未成年人在看店的时候,故意低价买入或者高价卖出,以获取利益。这样的情况已经涉嫌欺诈,要依规追究其责任,依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维护良好的商业秩序,切实维护相关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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