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中药饮片采购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品采购和销售管理。
职责:公司质量管理部和业务部负责本体系的实施。
内容:
1.严格执行公司药品采购控制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采购、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一)采购药品应当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履约能力和质量信誉进行调查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2)药品采购应由质量管理机构人员策划和参与;购买药品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3)未以书面形式订立采购合同的,买卖双方应事先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明确各自的质量责任。协议的有效期要明确。
(4)采购药品应出具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采购记录,做到票、账、物相符。票据和记录应按要求妥善保管。
2.首个企业和首个品种按照公司首个企业和首个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3.不采购公司经营范围以外的药品。
4.按规定签转药品支付凭证。付款凭证应由验收人员签字后,由财务部门签字付款。凡验收不符合要求且未经验收人员签字的,不予签收付款。
5.凡经质量管理部门检验或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的不合格、过期、变质药品,不得开具销售发票,已售出的应及时通知收回。需要挂失的药品按照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6.业务人员要及时了解药品库存结构,制定合理的业务采购计划,在保证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积压、过期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7.公司不得开展药品直接调剂业务。
8.公司应当依法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
(一)销售药品时,应当注重对客户的合法资质、承受能力和商业信誉进行调查、评估和核实,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⑵销售人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误导用户。
(3)销售药品应出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确保票、账、货相符。销售单据和记录应按要求妥善保存。
9.中药饮片必须按照购买的包装出售,不得重新包装。公司不设分装室。
10.定期或不定期拜访客户,征求或咨询客户意见,认真协助质量管理部处理用户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质量改进。
附件:
药品购买记录
中药材和饮片的采购记录
药品销售记录
中药材及饮片销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