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主管药师资格

主管中药师资格考试,原则上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资格标准的考试制度,每年进行一次。

初级中医师/中药师/主管中药师等级实行两年滚动管理,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同一专业四门科目考试,即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同专业之间各科考试成绩不作为同一专业计算。已参加初级中医师/中药师/主管中药师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其余科目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在有效期内单科考试合格,因工作变动在外地考试合格的,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例如:1。2003年,考生A报考了护理学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本科)四科,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004年考了护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本科)。如果两科都过了,我就考护理(学士)了。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但专业实践能力未通过,则2003年考生A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A需要在2005年至少通过护理学(本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三门科目,才能通过护理学(本科)考试。

2.异地考生2003年,考生B报考北京市护理(本科)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经考试合格,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合格。因工作调动,2004年报考天津市护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本科)。如果两科都过了,他就通过了护理学(学士学位)。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但专业实践能力不及格,则考生B 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B至少需要通过2005年护理(本科)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三门科目才能通过护理(本科)专业考试。

所有纳入国考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