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发11,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

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钟发[2003]第11号

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像建设沿海经济特区、开发浦东新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一样,齐心协力,确保这一战略的顺利实施。

一是加快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老工业基地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大力投资建设以能源、原材料和装备制造业为主的具有相当规模的战略性产业和重点企业,形成了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历史性的重大贡献。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老工业基地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日益显现,进一步发展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市场化程度低,经济发展活力不足;所有制结构比较单一,国有经济比重高;产业结构调整缓慢,企业设备和技术老化;企业办社会历史包袱重,社会保障和就业压力大;资源型城市主导产业衰退,接续产业亟待发展。

老工业基地特别是东北地区,自然资源丰富,存量资产巨大,工业基础好,科教优势明显,技术人才众多,基础条件比较完备。它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潜力大的特点,是一个后发优势极其丰富的地区。当前,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支持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有利于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目标。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推进国有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提高我国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防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改革和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结构调整。东北等工业基地在调整转型中探索经验,奠定工作基础。面对经济全球化,面对加入世贸组织后日益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挑战,面对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战略机遇,中央认为,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条件已经成熟,时机已经成熟。经过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要把老工业基地改造发展成为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明显、机制灵活、竞争力强的新型工业基地,使之逐步成为我国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

振兴老工业基地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应该逐步实施。当前,重点是搞好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调整和改造。中部地区一些老工业城市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发展,条件成熟时根据东北老工业基地相关政策给予适当支持。西部老工业基地应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政策实现振兴。东部老工业基地要利用好沿海对外开放的政策环境,继续发挥地方经济实力强的优势。

第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机制;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坚持市场导向,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坚持统筹兼顾,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新贡献。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应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以改革开放促进调整和转型。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通过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

第二,坚持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产业结构调整、生产要素整合、技术改造和企业重组应主要由市场决定和选择,同时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和政策导向作用,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发挥比较优势。振兴老工业基地,绝不是乱振兴所有的行业和企业。立足现有资源整合,集中力量振兴发展重点地区、重点优势产业、重点行业和企业,实现市场竞争优胜劣汰,避免盲目重复建设和产业趋同。

第四,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协调发展。促进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城乡、经济和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第五,坚持自力更生,国家给予必要的支持。挖掘自身潜力,激发内在活力,充分发挥老工业基地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国家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支持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六,坚持从实际出发;务实一点。充分认识振兴老工业基地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统筹规划,制定长远计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避免追求过高的目标,提出不切实际的口号。在实施调整转型的各项措施时,要始终关心群众的切身利益,高度重视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让人民群众在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中得到实惠。

第三,加快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

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着力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消除不利于经济发展和调整转型的体制障碍,增强老工业基地调整转型的内在动力,是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和前提。

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企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除少数必须由国家全资拥有的企业外,要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打破地区、部门、所有制界限,推进钢铁、汽车、石化、重型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战略性重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深化劳动、就业、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拓展企业经营者选择视野,广纳海内外优秀企业经营者。继续加强企业管理,建立重大决策责任制和风险内控机制,强化财务、质量、采购和营销管理。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鼓励国有企业与国际资本组建合资、合作企业。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

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行业和领域。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与大企业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国有和集体企业重组,盘活国有资产。借助老工业基地的产业基础和优势,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技术水平高、区域经济特色突出的大型民营企业。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建立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股份制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给予民营企业平等的股票上市和债券发行机会。鼓励个人创业,认真落实国家在税收、贷款等方面对下岗失业人员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支持政策。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决实行政企分开,切实改变政府主导结构调整和过多直接干预经济运行的局面,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重心转移到主要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上来,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的体制、政策和法律环境,营造投资、创业和发展的竞争环境。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不断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四,全面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升级优化第二产业,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主要任务。按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的道路的要求,培育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防止单纯扩大生产规模和盲目重复建设。立足现有基础,以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在搞好企业改革和改组的基础上,围绕提高质量、增加品种、降低消耗、替代进口、改善环境和安全生产,加快重点行业和重点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引导企业按照集团化、专业化模式进行重组、联合和分工,鼓励发展专业配套合作生产体系,解决企业“大而全、小而全”的问题。东北地区要充分挖掘和发挥现有工业基地的优势,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工业基地。要加大老油田勘探力度,努力在周边和深部寻找新的储量,延缓老油田的衰退,在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加快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建设,推进煤电联营和综合开发;要引导炼油和乙烯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积极发展合成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建设大型石化生产基地;要鼓励重点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建设世界级北方精品钢生产基地;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目标,重点发展数控机床、输变电设备、轨道车辆、发电设备、重型机械等重大装备产品,把东北地区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现代装备制造基地。要加快改造现有造船企业,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船舶生产基地;要以大企业集团为龙头,鼓励现有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联合重组,做强做大,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要积极发展民机、民船、燃气轮机等与军品关联度高的物资,走“军民结合、军民融合”的发展道路;要加快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建设面向国内外市场的优质安全农副产品生产基地;要以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生物技术、航空航天、医疗器械等高新技术产业为基础,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在优势领域形成规模;要发展以现代中药、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生物制药为主体的医药产业,培育新的支柱产业。

其他地区的老工业基地要立足现有基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原则,加快培育本地区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避免产业趋同。

动词 (verb的缩写)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条件。坚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工业与农业、城乡发展的良性互动。发挥东北地区农业优势,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巩固东北地区作为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的地位。发展优质、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建设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带,向专业化、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扩大农产品出口。充分利用丰富的粮食资源,大力发展畜牧业。发挥农垦系统优势,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农业市场化水平。鼓励工矿企业参与农业资源开发。

保护好东北地区的生态环境。继续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天然草原恢复建设、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小流域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森林资源和湿地,合理开发利用草地资源,减少水土流失。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纳入当地生态建设规划并给予支持。

第六,积极发展第三产业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是老工业基地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也是调整中增加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途径。以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为契机,大力推进服务业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加大实施老工业基地中心城市土地置换和“退二退三”等政策力度。继续发展商业、餐饮、仓储、运输等传统服务业,以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性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加快建立和完善大宗农产品流通体系。适应老工业基地优势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转型的需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发展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东北地区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

七、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

资源型城市实现经济转型是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重点和难点。对于资源仍然丰富的地区,要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拉长发展链条;如果资源近期可能枯竭,要抓紧研究接续产业的发展;对于那些资源已经枯竭或接近枯竭的国家,我们应该加快发展接续产业。东北石油、煤炭、森工等资源型城市要下大力气调整单一类型的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石油化工、煤化工、林产品深加工、林下产业、新型接续产业等资源深加工。支持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废弃物循环利用,支持油页岩和煤矸石综合利用。鼓励石油企业开发低产、低渗、低效油田及周边低丰度油田。加快矿区环境修复和污染治理,解决矿山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沉陷区居民搬迁等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大对采煤塌陷区治理的支持力度。对原国有重点煤矿历史遗留采煤沉陷区的治理,中央财政对东北三省的补贴比例提高到50%,各省的补贴也相应提高。继续做好辽宁省阜新市经济转型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加以推广。研究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帮扶机制,促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支撑。东北应加强与华北的通信和电网联系;规划建设现代化港口,加快既有铁路电气化,建设贯穿东北东部的铁路项目,形成东北新的海上通道;改造对俄贸易的铁路通道和边境口岸设施;建设大型水利工程和输水工程等水利设施,提高水资源的供给和合理利用。加强老工业基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资源型城市电力、交通、供水等基础设施。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建设一批关系居民生活的重大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环保设施。加大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九、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优化投资环境,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要途径。扩大老工业基地在金融、保险、贸易、旅游等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吸收外资参与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承接国际产业转移。鼓励外资以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东北地区应充分发挥毗邻俄罗斯、日本、韩国、朝鲜等国的地缘优势,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充分利用东北地区现有的港口条件和优势,把大连建设成为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依托黑河、绥芬河、珲春等对俄边境口岸,扩大与俄罗斯等国的经贸合作。在“引进来”的同时,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实力的各类所有制企业进行国际投资和经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经济合作,建立海外能源、原材料和制造业基地,促进商品、技术和服务出口。

大力推进对外开放,打破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积极吸引中国其他地区各类生产要素进入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市场,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

十、加快发展科技教育和文化事业。

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各类专门人才,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保证。发挥老工业基地特别是东北高校科技实力雄厚的优势,加强“产学研”联合,加快科技进步,努力培育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名牌产品。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增强消化吸收能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和环境。培养和吸引人才,采取持股、技术入股、加薪等更加灵活的政策吸引国内外专业人才和技术,以人促企,以人创业。优化高等、中等专业院校和职业学校学科结构,大力发展多种形式和层次的职业培训,培养适应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重视培养高级技术工人和技师,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XI。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国务院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为国有企业改革和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创造条件。

创造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环境,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精心组织实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在总结辽宁省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明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吉林、黑龙江两省,并适时推广。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

选择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开展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试点,逐步剥离重点大企业办社会职能。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所需费用,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妥善解决工厂“大集体”问题。符合破产条件的老工业基地企业,应当优先列入国家企业兼并破产工作计划。允许商业银行进一步采取灵活措施处置不良资产,自主减少贷款企业所欠表外利息,同时加强债权管理,防止逃废债务。

在财税政策方面对老工业基地给予适当支持。对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部分企业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减免。研究制定支持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政策措施,在地方政府有能力承受的条件下,适当降低资源开采枯竭期矿山企业和低丰度油田开发的资源税标准。对装备制造业、石化业、冶金业、造船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军品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行业,允许扣除新购置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落实提高固定资源折旧率、缩短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扩大企业加计扣除R&D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提高应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等减轻企业负担政策。中央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持时,通过对老工业基地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适当考虑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的因素。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简化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加大国债或专项资金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支持力度。国家在安排重大产业结构调整、重大装备国产化、高技术产业化等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业的优势,营造有利于国产重大装备使用的市场环境,对重大装备的科学研究和关键设计给予必要支持,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国产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文化、环保等专项资金应当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转型。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振兴老工业基地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一思想,发挥政治优势,周密部署,加强协调,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中央决定在国务院成立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领导小组,具体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主要依靠改革开放、市场机制和自力更生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思想。要在广大企业、干部和群众中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基本思路、改革创新、二次创业的教育,使社会各方面达成认识。要在老工业基地形成与改革开放新形势相适应的思路和调整转型机制,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调整转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和国家有关产业、专项规划及产业政策,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本地区调整、转型和振兴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资源枯竭型城市应因地制宜制定可行的经济转型规划。其他地区,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要积极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务院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区振兴规划的指导,组织必要的论证,做好规划的综合平衡和衔接。

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中,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拔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进入领导班子,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勤政廉政,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关心群众疾苦,妥善解决弱势群体的生活问题。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矛盾和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振兴老工业基地不仅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实现全国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全党同志、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统一认识,积极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同时,继续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现代化,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优势,坚定不移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东西互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我国现代化建设重大战略布局的决策。

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解放思想,努力创新,狠抓落实,为振兴老工业基地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