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知道!药物过敏的6个先兆和3个治疗原则
服药后皮肤出现皮疹,眼睛不适,红肿。我该怎么办?
服药后,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就要怀疑自己可能对药物过敏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人们,在用药过程中,如果出现“疹”、“碎”、“痛”、“红”、“肿”、“烫”等药物过敏的六种先兆症状,应立即携带正在服用的药袋或用药记录回去就诊,让医生知道你服用了哪些药物。
药物过敏很难预防。
什么是药物过敏?药物过敏是用药后身体过敏的一种症状。任何人、任何药物都可能出现药物过敏,这是不可预知的。由于药物类型或免疫反应机制的不同,有些过敏反应会在使用后立即至几天出现,但有些过敏反应可能会延迟至两三个月。当服药后发现自己出现皮疹、瘙痒或水疱、口腔或粘膜溃疡、咽痛、红眼、灼痛、眼唇肿胀、发热等症状时,可能是药物过敏的前兆,应尽早就医。
药物过敏治疗的三个原则
人吃了药过敏了怎么办?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公众处理药物过敏的三大原则:
原则1:尽早复诊。
当怀疑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尽快将正在服用的药袋或用药记录带回给医生。切勿擅自停药或换药,以免加重原发病或加重药物过敏。
原则2,注意过敏药物
有药物过敏史的人可以让医生在药物过敏记录卡上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并随身携带,也可以让医生在医保ic卡上注明。
原则三:主动告知
如果有药物过敏史的人,在就医时应主动将过敏药物告知开药者,然后在领药时请药师帮忙核对,避免误用过敏药物,保证个人用药安全。
如果有可疑症状,立即就医。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公众,“当你生病时,你应该咨询医生和药剂师”。服药期间,要注意自己服药后的身体反应。如有可疑症状,应尽早就医,并主动告知用药史,以免发展成严重的药物过敏。如果你对药物的使用有疑问,可以去附近的药店咨询药剂师,让药剂师提高你用药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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