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冠肺炎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务院研究制定了《新冠肺炎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机制综合组
65438+2022年2月9日
新冠肺炎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在新冠肺炎开展重点人群健康调查的通知》,对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情况进行调查,并进行分类登记。为做好登记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现制定本规划。
首先,明确发展卫生服务的原则
坚持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基础疾病、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情况和感染后风险,将其分为重点人群、次重点人群和一般人群三类,分别用红色、黄色和绿色标示,颜色不同,服务内容不同。
第二,开展分类分级服务
一流的服务。
1.服务大众。普通人群。
2.服务内容。
社区负责动员宣传,对未完成强化免疫,经医生评估符合接种条件的,引导其尽快接种。
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的作用,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提供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咨询服务。社区通过小喇叭、一封信、微信、短信、APP等方式宣传新冠肺炎目前的防控政策。,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电话或家庭医生电话告知每个重点人群家庭,帮助开展健康教育。
次要服务。
1.服务大众。次关键人群。
2.服务内容。在初级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二级服务。
在家治疗的无症状或症状较轻的感染者,应主动向社区报告,并与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通过网络、视频、电话、远程或线下等方式指导抗原检测和健康监测,提供健康咨询和用药指导。经评估,为有需要的感染者提供可穿戴式健康监测设备和指夹式脉搏血氧仪,进行持续高热、呼吸困难、手指血氧饱和度等健康监测。
社区帮助实施感染者家庭治疗的管理,提供常规医疗需求的指导,并协助提供药品购买和配送等服务。
三级服务。
1.服务大众。
重点人群。
有迫切医疗需求的重点人群。
其他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人,如婴儿和孕妇。
2.服务内容。在二级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三级服务。
失能老人或行动不便的老人,由县卫生部门或上级医院确定的专家组进行评估,决定治疗方法。对经评估可以留在家中的,在上级医院的指导下,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必要的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等服务。经评估不适合居家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并协助转诊。
重点人群中的感染者和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人,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转诊,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人也可以通过急诊就诊。
第三,加强组织保障
职责分工明确。各地联防联控机制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实施。以地市级为单位,卫生部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组建优势机构和专业团队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分工为重点人群提供健康管理和医疗救治,加强相关机构培训,开展分类分级服务。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加强管理,动员社区在当地疫情防控机制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重点人群管理服务,指导居委会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老年人等高危人群周边的上级医院。相关部门要落实重点人群调查、分级卫生服务和必要设备的经费保障。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各地要加强供应保障,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推荐的中药目录和15-20%的服务总人口动态储备中药、解热镇咳药和抗原检测试剂,人口密集地区可酌情增加。县级卫生部门要组织药师队伍,为患者提供用药禁忌、配伍、用药注意事项等用药指导。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和升级。加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建设进度,力争到2023年3月底覆盖率提高到90%左右。完善设备配置,包括氧疗设备、便携式肺功能仪、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可穿戴式健康监测设备等。升级电子健康记录信息系统,鼓励为人口密集社区或偏远村庄提供智能保健站。
二是切实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要建立城市二、三级医院相关科室医生下基层的制度,医联体龙头医院要派医生下沉到基层。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量的增加,适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临时返聘近5年退休的医务人员和其他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或者通过第三方服务将非医疗卫生服务任务委托给他们。要建立和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通过远程医疗将二、三级医院的优质医疗服务延伸到基层。
三是做好重点群体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加快提高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面,实现基础疾病老年人签约服务全覆盖,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做好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工作。加强家庭医生与签约老人的联系,确保他们在需要就医时能及时联系家庭医生。
落实社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协助做好重点人群的日常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在社区、医疗机构和药店之间建立直接热线,在以街道和村庄为单位的城市中,配置或更新医疗车辆,指导和协助转诊。
加强农村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农村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管理的指导、支持和调度。确定地级以上市定点医疗机构,明确乡镇卫生院向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的流程和路径。县级医疗机构牵头医院向辖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供人力、技术、设备等必要支持,提供重点人群服务。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应与村卫生室协调,动员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协助采购和运送药品,并协助本辖区重点人群的医疗转诊;引导村民提高个人健康意识,做好自我防护。
加强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管理。各地要指导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参照本方案制定院内分类分级服务方案,与所辖医疗卫生机构、药店建立合作机制,明确转诊流程。有医疗机构或与之建立合作关系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的医务人员,为重点人员提供分类分级服务。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要动态储备中药、解热镇咳药和抗原检测试剂。
发挥医学会的作用。充分发挥医学会作为牵头医院的作用,加强对其成员单位发热门诊建设和运行的技术指导。在医联体内统筹调配人员,调度专业力量,指导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的日常诊疗工作。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做好分级诊疗的衔接,牵头医院成立由呼吸、儿科、重症监护、中医科等相关科室组成的专业化抢救团队,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支持、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统筹各方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医疗服务保障,拓展医疗服务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