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中药材种植企业销售中药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198号)
关于中药材种植企业销售中药材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第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中国的中药材种植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药材种植和生产正在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涌现出一些有实力的中药材种植企业,部分企业通过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简称GAP)认证。现将中药材种植企业种植的中药材销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药材种植企业销售本企业种植的中药材,不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特种中药材种植企业的生产和销售管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SFDA
200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