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处方审核标准的发布时间为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标准》颁布日期为2018年6月29日。

规范* * *包括7章23条,规定了处方审核的基本要求、审核依据和流程、审核内容、审核质量管理和培训。通过规范处方审核行为,一方面可以提高处方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另一方面体现药师的专业技术价值,改变药学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人性化的药学技术服务。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运用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调配药品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审核的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房用药医嘱。

第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本标准,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处方点评常用的临床用药依据: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家处方集等。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部办公厅于2018年6月29日发布,共七章二十三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