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外贸公司以伦敦到岸价向英国商人出售了一批核桃。由于货物的季节性很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

它不再属于这里了。

1,CIF规定风险以越过船舷为界。国际惯例是货物越过船弦后,货物的风险和损失由买方承担。只要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装运了货物,他就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卖方保证货船不晚于65438+2月2日到达目的港与CIF不符。

2.如果货轮到达目的港晚于65438+2月2日,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果已经收到付款,卖方必须将付款退还给买方。这也不符合CIF的规定,因为CIF中越过船舷后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所以即使迟于2天到达,买方也无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卖方退款。

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于表示交易价格的构成和交货条件,确定买卖双方的风险、责任和费用。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的英文缩写,中文意思是“成本加保险加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租船,按通常条件订舱位,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在装运港和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CIF术语变形

(1) CIF班轮条款:卖方必须承担卸货费用;

(2) CIF到岸:卖方必须承担包括驳运在内的卸货费用;

(3)到岸价格:卖方必须承担卸货费用;

(4)CIF EXSHIP HOLD:卖方不必承担卸货费用。注意CIF和CFR的区别:

CIF条款应由卖方投保,支付保险费并将保险单转让给买方;CFR条款由买方自己投保和赔付,保险也容易出现争议问题。因为根据CIF条款,虽然卖方负责投保并支付保险费,但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风险就从卖方转移到了买方,卖方对在途货物不再具有可保利益。事实上,卖方是在为买方的利益投保。所以,投保什么险,如何确定保额,都要提前在合同中约定,否则一旦货物遭受损失,很容易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