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有哪些?
一、GSP认证的硬件要求:(1)仓库和环境要求1。企业应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库。其面积(建筑面积)应符合以下要求:大型企业不小于1500M2,中型企业不小于1000M2,小型企业不小于500M2。2.对库区环境的要求:库区地面应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3.仓库应符合以下要求:库区选址及安全要求:1)选址要求: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应隔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措施,装卸作业场地应有屋顶。2)库房建设要求:库房有适合药品分类存放并满足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仓库内的墙壁、天花板、地面光滑平整,门窗结构严密。3)消防安全要求:库区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措施。4.仓库有合理的功能分区。仓库应划分为待检仓库(区)、合格品仓库(区)、发货仓库(区)、不合格品仓库(区)、退货仓库(区)等专用场所,经营中药饮片的专用仓库(区)也应划分。各库区应设立明显标志。注:上述大型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是指年药品销售额2亿元以上的企业;中型企业是指年药品销售额在5000万元至2亿元之间的企业;小企业是指年药品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二)、仓库设施设备要求1,设备与药品地面保持一定距离;2、照明、通风和排水设备;3.检测和调节温度和湿度的设备;4.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鸟等设备;5.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6.适合拆包和LCL的工作场所以及包装材料的交付和储存场所和设备。7.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应当根据所经营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不同温湿度条件的仓库。冷库温度应达到2 ~ 65438±00℃;冷库温度不得超过20℃;常温仓温度为0-30 ℃;各仓库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储存应有专门的库房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三)营业场所的设施、设备及要求1。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环境整洁,无污染物,并配备调节温湿度的设备。企业的营业场所、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当分开。2.药品零售营业场所和仓库面积要求:①大型零售企业营业场所100M2,仓库30M2;②中型零售企业营业面积50M2,仓库20M2;(3)小型零售企业营业场所40M2,仓库20M2;④零售连锁店营业面积40M2。3.药品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应当配备的设备:①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店的营业场所应当宽敞整洁,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全,销售柜标志醒目;②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店应配备完好的衡器、清洁卫生的药品调剂工具和包装用品,并根据需要配备冷藏设备,使一切保持低温;(三)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店,应当配备储存特殊管理药品的柜台和储存的设备、工具;④药品检验、验收和维护的必要设备;⑤测试和调节温度、湿度的设备;⑥药物与地面保持一定距离的设备;⑦防尘、防潮、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霉等设备;中药饮片配方及加工设备;4.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当设立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中心,其仓储、验收、检验、维修等设施与同等规模的批发企业相同。零售连锁店对产品陈列、仓储的设备要求与零售企业相同。5、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立单独的、方便配送活动开展的配送场所。(四)药品检验室的设立及要求1。药品经营部门设有与其经营规模和范围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并配备相应的检验仪器设备。经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还应设立中药材标本室(柜)。2、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的药品检验室应当是用于仪器分析、化学分析、滴定溶液校准的专用场所,以及用于易燃、易爆、有毒等环境操作的安全设施和温湿度空调设备。药品检验室面积不小于150 m2;对于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小于100 m2;;小生意不小,50M2。3、药品检验室应开展化学测定、仪器分析等检验项目,并配备与企业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仪器设备。(1)小型企业——配备1/10000分析天平、酸度计、电热恒温干燥箱、恒温水浴锅、片剂崩解仪、澄明度检测仪。经营中药材和饮片的,还应配备水分分析仪、紫外荧光灯和显微镜。(2)中型企业——在小型企业的基础上,增加自动旋光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生化培养箱、高压灭菌器、高温台、洁净工作台、高倍显微镜。管理中药材、中药饮片还应配备生物显微镜。(3)大型企业——在中小型企业的基础上,增加片剂溶出仪、真空干燥箱、恒温恒湿培养箱。(五)、验收养护室1、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应在仓库内设置验收养护室,面积要求一般应达到:大型企业不应小于50 M2;;中型企业不小于40m2小型企业不小于20m22.设备要求:验收养护室应有必要的防潮、防尘设备。如果仓库没有药品检验室或者不能使用有检验室的仪器设备,可以培养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检测仪、标准比色溶液等。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还应配备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解剖镜或显微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