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的责任主体是什么?
应当设立职责明确的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评价结果,附条件批准的药品是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的责任主体。
1.应建立职责明确的管理部门。
明确上市后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的职责,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2、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涵盖包括上市后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在内的全生命周期过程,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3、应加强药品生命周期管理。
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制定上市后风险管理方案,积极开展药物上市后研究,定期开展基于药物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上市后研究的上市后评价,全面分析评价药物的收益和风险。
4.根据评估结果
依法采取修订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提高质量标准、完善工艺处方、暂停生产销售、召回药品、申请撤销药品批准文号等提高质量或者防范风险的措施,加强对上市药品的持续管理。
5、有条件批准的药品
持有人应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相关研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