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君药业多地通报
Xi安立君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立君沙(处方药)”和“多倍体(非处方药)”等多个产品,其子公司陕西立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妙极丸(非处方药)”等多个产品,因严重广告违法被北京、四川等地食药监部门通报。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北京、四川两地药监部门对多家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显示,Xi安立君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陕西立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立君沙(处方药)和多倍思(非处方药)
广告中名称为“利君沙(处方药)”且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61022359”的药品,俗称“琥红霉素片”,属于抗生素类处方药。2005年6月5438+2月1日生效的新《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处方药不能再在大众媒体做广告,只能在医疗专业媒体投放。据悉,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分两批发布了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分类药品。
药监局表示,对严重违法广告将通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实处理。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鉴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真伪,必要时应到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中心获取经批准的广告信息,选择合法渠道购买相关产品,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