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gsp中的五个距离是什么?
五距指垛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厘米,五距指垛与仓库内墙、屋顶、温控设备、管道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厘米,五距指垛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厘米。
GSP在中国被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它是保证药品在药品流通过程中符合质量标准,以计划采购、进货验收、储存、销售和售后服务为目标的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约束企业的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向用户提供高质量的药品。
新版gsp是2016年6月30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8号)。
扩展数据
新普惠制中的五个距离来自第83条。
第八十三条企业应当根据药品的质量特点合理储存药品,并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包装上标注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如包装上未标明具体温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存要求贮存药品。
2.储存药品的相对湿度为35%-75%;
3.药品入库采用人工操作,根据质量状况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待定药品为黄色;
4、药品储存应按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5、搬运和堆放药品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签规范的要求操作,堆放高度符合包装图示的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6.药品应按批号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用。垛间距不得小于5厘米,距仓库内壁、屋顶、温控设备、管道不得小于30厘米,距地面不得小于10厘米;
7.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中药材与中药饮片分开存放;
8、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储存;
9、被拆除包装的货物应集中存放;
10、仓储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保持整洁,无破损和杂物堆放;
11.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行为;
12.药品储存作业区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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